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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的顺利实施,月浦镇城管中队定期对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餐馆和居民小区进行执法检查。在两个星期内,共发出26份整改通知书。
最近,执法小组在对位于何春路的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虽然有四种类型的垃圾收集容器,但生活垃圾并没有分别放入相应的收集容器中,存在干湿垃圾混运、可回收垃圾与干垃圾混运的现象。执法小组当场告知企业负责人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负责人表示,一定会整改,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五天后,执法小组成员再次前往该企业,发现仍有干湿垃圾混装在四分类垃圾箱中。负责人再次表示,一定会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然而,当执法队伍第三次踏入该企业大门时,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内仍有大量纸巾、湿纸巾等干垃圾。对于“虚心接受,屡教不改”的行为,执法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