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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庭(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被告不能以其他方式交付,保山法院宣布交付被告。开庭时,只有一名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但书记员席上没有书记员。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和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公布并交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此外,经有关各方同意,法庭对案件的审理是通过录音和录像而不是法庭记录进行的。
对于庭审记录改革,保山法院微信公众账号的“粉丝和朋友”应该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并转向“现代科技助力庭审记录改革:保山法院首次尝试“无记录”庭审模式”“无记录”好用吗?倾听评委用户的第一手反馈!“关于庭审记录改革,我可能比大多数法官对司法改革了解得多一点”“规划先行,宣传引导并举:庭审记录改革试点,保山法院这样做”可以借助现代科技审视庭审模式。
法官可以单独审理公告案件的情况是什么?
据悉,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和分流试点改革办法》实施以来,保山法院首次以简易程序审理的公告案件。
描述:本文作者是长沙商事审判庭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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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交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当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在简化和分流试点改革之前,法官对公告送达的案件做了哪些处理?
在过去,宣布和送达的案件,需要做的事情是:
1.起草民事裁定书,即“从建议程序到普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简易程序不适合本案的,应当将裁定改为普通程序。
2.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将合议庭成员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成员应当在确定后三日内通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公开听证的,应当公布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听证的时间、地点。
3.普通程序应适用于庭审。
《民事诉讼法》第138条和第141条规定了普通程序案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
4.审判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并撰写和审查判决书。
在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和分流改革之后,如何简单地宣布案件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简化和分流民事诉讼程序试点改革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公告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简单的公告案例已经“瘦身”:
1、由法官单独审理,不需要组成合议庭,也不必赶尽所有合议庭成员的开庭时间而拖延开庭时间,对当事人更有效率和方便。
2.简易程序适用,程序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简易审理案件,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权利。
3.审判期限从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公告期不包括在审判期限内),更快实现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缴纳。
简单公告案例在公告案例中占很大比例。其成功“瘦身”后,试用效率无疑大大提高,试用周期也有效缩短。当事人所期待的正义能够以更快、更方便的方式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录音和录像被用来代替法庭记录,法庭审判只需要15分钟。我相信,随着诉讼程序的不断优化和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法庭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将会不断提高。
“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让我们抓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