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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交通管制业务的“延期运营”和“允许运营”政策于6月30日停止
在疫情期间,2020年6月30日,在驾照认证和机动车检查期间出台的“延期办”和“允许办”政策,如“延期办”和“换证办”。
1.延迟取消业务。自7月1日起,如果驾驶证到期后未能换发,未能按规定进行验证,未能按规定提交身体状况证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能获得检验标志,换发、验证、报废的期限不予延长,注销、降级、换发服务将按规定办理。
二、关于学习驾驶证书的有效性。从7月1日起,新取得的驾驶学习证有效期不再延长,取得的驾驶学习证有效期统一延长6个月。
三、关于满分教育记录表的有效期。自7月1日起,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的有效期对申请满分教育的驾驶员不再延长。6月30日前未完成满分教育申请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四、关于补发津贴的有效期。申请“宽容办公室”政策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身体状况证明。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