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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重点项目
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提高人才资源开发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宝山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扶持实施办法》(保府办〔2014〕65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宝山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进行预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保山注册的法人机构;工商注册地、税收关系和实际营业地均在宝山区的企业。
围绕宝山区“双城战略”发展目标,着力打造数百亿产业集群中的优质企业,充分发挥重点产业载体的服务功能,重视重点公共机构的人才功能,鼓励企事业单位以人才项目形式申报。
第二,资助项目
紧跟创新发展,突出人才工作项目内容和方法的创新意识,将对人才工作和人才发展起到引领作用。遵循效益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以项目为依托,突出项目的实施能够带动经济、社会事业和科技的发展。遵循辐射协同的原则,以专家为主导,充分发挥项目主体的软硬实力,促进周边地区及相关行业人才的协同发展。
1、对提升宝山区重大公共卫生防疫领域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能够进一步缓解疫情阶段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的项目。
2.宝山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具有显著示范和创新效应的项目。积极探索符合保山实际的农村振兴之路,是一项突破性、先导性、保障性工程。
3.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和人才激励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申报单位以人才旅游和人才社区的形式,重点开展各类人才促进服务和服务项目;指导各类专家服务,以专家服务小组和专家服务基地的形式做好服务项目。
4、与实施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企业骨干人才专项奖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创新见习基地等政策明显重叠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
5.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应根据实际投资进行预算。人员培训标准按照《上海市宝山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保财[2017]9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6、已入选市级人才工程,同步纳入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管理范围。
三.申请材料和程序
1、宣传。各镇、园区及相关委、局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推荐在人才工作中具有较强领导作用和显著成绩的单位。
2.预申报材料。根据宝山区和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申报单位认真编制了《宝山区重点人才工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介绍、项目的意义和目的、计划和目标、特点和创新点以及预算编制的内容。
3.预申报截止日期。各镇、园区及相关委、局要统一核实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并于7月8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附加
1 .宝山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资助实施办法
2宝山区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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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的
科研项目
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
为提升校企产学研合作水平,围绕宝山区“双城战略”发展目标,拓宽重点领域和企事业单位吸引人才的渠道,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学术和智力优势,现开展2020年宝山区博士后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宝山区内具有法人登记或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1.申请人是宝山区重点支柱产业或具有市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成果转化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
2.申请人是博士学位(博士后学位一般是大学和研究所所在站的博士后学位,或者是申请人与大学和研究所共同面向社会招聘的),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相关协议手续完备。进入基地的时间一般为2年。
承担国家和市重大项目,获得国家和市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上海博士后研究资助计划资助的专项项目的申请人,将获得优先和重点支持。
二、经费标准
1、对新批准进驻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用于工作室的日常运作。
2、博士后人员在基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8万元用于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
3.基地科研项目结束后,如果博士后人员被基地单位留用,并签订了2年以上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基地单位将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后续研发和博士后人员的生活补助。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如果基地单位成功申请博士后研究中心,将为基地单位的科技研发和博士后人员引进培训提供一次性补贴30万元。
5、上述资金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付。
三.申请程序
1、组织启动。城镇、公园及相关委、局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单位统一填写《2020年宝山区博士后科研项目预申报单》(见附件)后,经主管部门批准(
经镇、园区或相关主要部门同意,书面材料供应商需加盖行政或党委公章,并以电子形式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项目的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预申报材料后,将根据申请人和项目的情况进行预审。
3.项目配对会议。预批项目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项目需求将统一向全社会发布,项目对接会将适时召开。
4.项目申报。成功对接的项目应经申报单位的镇、园区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交书面材料(表格另行提供)。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委办批准后,报市公共管理局备案。
四.其他人
已成功落户宝山区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将被推荐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奖励计划等政策。
V.预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6:00
六.附加
附件:2020年宝山区博士后科研项目预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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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和城镇联系信息
联系人:吴天一
电话:36516888*8513
邮政编码:201901
地址:友谊路15号6号楼503室
宝山区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