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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杨浦区举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出席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活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走进法庭学习法律。以实际行动深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增强“法治重点少数”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
在这起现场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原告向杨浦区人民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第三人即一家物业公司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原告不服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的辞退决定和区政府的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委员们仔细观察了法庭调查、作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的全过程。
据了解,2015年新修订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使这项工作不再是鼓励和倡导,而是一项法定职责。近年来,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杨浦在行政领导人出庭应诉等诸多法治指标上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今年1-10月,行政长官出庭65人,出庭率63.37%,同比增长22.05%。
参加审计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表示,通过听案,体验了司法过程,体验了法律适用,加深了对劳动仲裁纠纷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和行政复议案件共同被告概念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法治的信念;更加清晰地认识依法行政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纠正不符合法律的习惯做法,确保合法性和正当性。
据报道,当天上午,杨浦区政府在另一个会场举办了“12.4全国宪法日”法治讲座,政府部门、政府机关办公室、各街道(镇)主要行政官员参加了讲座。在“依法行政与信用治理”的讲座中,阐述了新时代背景下依法行政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如何正确运用信用治理手段引领创新发展,推进精细化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行政领导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解决社会治理问题。
此外,在全国宪法日前夕,区委组织部、区委司法局、区委党校为2017年新任命的32名科级干部组织了法律知识辅导和考试。
据介绍,今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杨浦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以积极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主要抓手,颁布了《杨浦区实施办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以“抓重点少数领导干部”为法治建设重点,努力探索本区党政主要领导依法履职的制度和机制,率先在全市建立区级区委法律顾问制度,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制度中设立报表,以列表方式压缩法治建设的监督责任...通过一系列措施,我们将在示范和引领洋浦法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取得新的进展。11月,杨浦区成功通过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推荐单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