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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毒品严重危害社会发展,诱发犯罪活动。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毒品控制。
6月26日也是第32个国际反毒日。6月26日国际反毒日前夕,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联合制定了《毒品流失案件认定贩毒罪证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统一了证据标准。
描述:杨浦法院审理了一起贩毒案件
查获的毒品是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在毒品流失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贩毒罪?《标准》规定:1 .积极适应当前贩毒犯罪的新特点,全面收集各种证据证明贩毒犯罪事实;2.注重证据的相互反映原则,认定犯罪证据应足以消除合理怀疑;3.密切关注毒品交易过程中的细节,认真审查犯罪嫌疑人和毒品购买者的供词和证词的稳定性;4.注意核实口供和证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排除引诱和串通的可能性。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制定这样一个标准有什么意义?
《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毒品犯罪审判中的证据认定,将依法打击毒品犯罪与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相结合,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毒品虽然小,但危害很大。请珍惜你的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