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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虹口区法院审理并执行了“新三板”市场首例因员工流动和调动引发的股权纠纷。这也是中国首例通过司法强制和行业调解进行证券司法确认的案件。
企业最缺少什么?天才!作为一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上市的民营企业,曹曾经供职的某科技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培养和留住人才,动用了大量的脑筋。公司采取定向增资、股票发行和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不同岗位的优秀关键员工。发行计划还规定,如果认购人解除或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将根据协议进行转让。
基于此,曹谋等四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确定每人认购1.5万至3万股。2018年4月,曹等四人离职。因服务期未满,其认购的公司股份应按约定进行转让。经协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确认受让方。
由于“新三板”股权交易的特殊性,股份以电话拍卖的形式流通,使得一对一的股权转让无法在平台上进行,使得股权转让一方无法完成向另一方的股权转让手续。蒋成立了沪深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希望能解决上述问题。但是,根据“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为了完成本案的移交,有必要持有有效的司法裁定,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服务中心是经最高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试点调解机构。虹口法院是上海首家与投资服务中心签署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协议的基层法院。因此,服务中心联系了虹口法院。为了防止后期股权转让的障碍,虹口法院财务部、执行委员会、备案法院和投资服务中心对这一新的确认案例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9月25日,多方在投资服务中心正式签署了纠纷调解协议,约定蒋接受曹等四人的股份,并支付相应款项。曹等四人把股份转给了姜。协议签订后,投资服务中心根据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向虹口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虹口法院认为符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条件,裁定双方在投资服务中心主持下通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10月10日,姜在支付股份回购款后申请执行。
10月17日,虹口法院执行法官前往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四股非交易转让事宜。到目前为止,虹口法院通过各部门的配合,高效地完成了对“新三板”股权纠纷司法确认和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