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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虹口区部分商场检查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小组发布了一个通知,纠正没有分类干湿垃圾的企业。
回顾
现在,《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上海实施已经半个月了,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到这些商场开展“回望”执法工作。看看整改效果。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小组成员来到区内一家商场,对餐厅垃圾收集容器整改情况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复查。发现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已按要求整改,执法小组成员依次打开桶盖。可回收、干垃圾、湿垃圾、有毒有害四类桶均摆放正确,未发现垃圾混扔现象。
7月1日以来,虹口城管多次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了630多栋商业建筑、公园、大型商场、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检查了370多名个人。有300多个教育劝阻单位,230个单位已被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不改正的,依法立案22起。教育劝阻了230多名同行,并命令70名个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立案16起。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整体情况继续改善。然而,人们也发现,沿街的一些门面商店、企业和一些住宅区的情况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是缺乏分类容器和干湿垃圾混合投资。
下一步
虹口城管将继续以智能化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手段,开展执法周活动,每周对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党政机关等不同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除发货环节执法外,重点加强收运环节执法检查,引导和监督企业规范经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违者还将给予信用处罚。在执法的同时,城管人员将继续大力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不仅自觉分类,而且知道如何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