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8字,读完约1分钟
虹口区表示,自上海市第二生态环保巡视组进驻虹口后,北外滩中队不断加强道路工程建设监管,近期查处了一起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执法队在检查唐山路龚平路联合杆架空线地面进入工程时,发现该路段被大面积挖掘,现场钻机等设备正在运转。由于施工段未完全设置封闭围栏,碎石溅到非机动车道上,路面上满是挖出的泥块,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经调查,该项目涉及电信、水务等建设部门的同步建设。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签发批准程序,但其中一个单位未能及时处理。执法小组获悉,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要求在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在执法小组成员的指导下,施工人员立即对围护不完整、裸露黄土覆盖不充分等行为进行了整改。
城管部门提醒:进行道路工程建设,必须在施工前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未经授权占用道路挖掘将受到严厉处罚一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