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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由市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上海救市担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

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本市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的范围,包括国家、城乡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失业保险待遇对象等四类人群。目前,城乡低保人口41.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人口3500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1.5万人,失业保险金领取者12万人,四类共55万人。

上海救市担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

联动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我市在调整保障标准、粮油救助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等现有联动措施的基础上,完善了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形成了保障标准、粮油救助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三位一体的联动措施体系。

上海救市担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

1、保障标准的调整在调整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养老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时间上,调整幅度必须高于上年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的增幅。

2、粮油补助补助对象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弱、病、残、幼等七类对象,继续实行粮油实物补助,每人每月发放20公斤大米、1公斤糖、1公斤食用油。

3.临时价格补贴临时价格补贴按季度发放,条件是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每季度同比增长5%以上,或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指数每季度同比增长10%以上。补贴标准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我市将从明年1月起编制该指标。在此之前,低收入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将被暂时取代。

上海救市担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

临时价格补贴发放给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并按现行各种保障支付渠道发放。

此外,考虑到今年第二季度价格涨幅相对较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市委、市政府根据联动机制的要求,决定对全市重点国家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分散五保对象实行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将于7月底全部发放。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救市担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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