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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自9月份以来,北京和其他6个城市一直在为非注册员工和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移民管理的新期望,进一步方便外地就业人员和外地大学生申请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出台了方便和惠民的新举措。从2012年9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六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居民就业人员和在外地学习的大学生申请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
在上述六个城市就业的非居民可持有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在就业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居民大学生,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及各种签注、赴台通行证及各种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证、作废证件的重新申请、证件签注),并由留学机构出具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和在校证明。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授权上述六个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表申请人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仍由申请人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有权在居住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骗取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
这位官员说,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非注册地就业和学习的人数逐年增加。这些人员常年在外地工作和学习。根据现行规定,由于个人原因,他们需要返回居住地申请出入境证件,这需要相对较高的时间和费用。他们渴望在附近申请出入境证件。在北京等六个城市开展非注册从业人员和大学生出入境证件工作,是公安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又一便利和有益举措。该办法积极探索改革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的条件和程序,使流动人口和户籍居民能够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这对方便市民出行,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