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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从你我开始!记者了解到,市整治办公室会同各区政府,清理出第一批规范城镇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的示范路段和区域,涉及全市16个区、448个路段和区域。其中,普陀区有10个街道和城镇,共有20个示范路段和区域。要求行人不要过马路或翻越围栏;非机动车不随意停车,不倒车等。
每个区的街道(城镇、乡镇和工业区)负责这20个路段和地区的承包,并特别努力加强创建符合标准的模型的工作,以实现:
行人和机动车:行人不要过马路或爬过围栏;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无牌电动汽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非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倒车;非机动车不进入机动车道;行人不乱过马路,行人不跨越障碍物,非机动车不闯红灯;无牌电动汽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非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倒车;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
按照“一路一策”的工作要求,市整治办将以街道(镇、乡、工业区)为主要责任主体,指导街道(镇、乡、工业区)详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