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80字,读完约5分钟
近年来,普陀区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纠纷越来越多,相应地,执法案件数量也达到了历史新高,尤其是涉及辖区内场地搬迁、旧城改造、债权偿还等执法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对此,地区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执行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带动转型实践区、宜居适宜生态区”和形成“一轴两翼”展开。功能布局的目标是把打击“实施困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高起点规划,全方位推进。通过加大实施力度,实施专项治理,帮助转型升级,确保整体发展。
协调和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联动不是简单的加法和组合,而是从“物理结合”到“化学反应”的转变,打破了以往各部门、各科各司其职的局面,实现了有机结合下的“整合与整合”。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今年普陀区政法委以系统思考、多方协调、统筹规划的方式,牵头召开了该区“基本解决实施困难”推介会。各部门“同舟共济”,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也下发了关于基本解决实施困难的工作意见。全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领导、社会各界合作”的实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实施范围有所扩大。在这次推介会上,区法院和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和区房管局分别签署了协助落实工作的备忘录。这不仅是基本解决普陀区实施困难的重要举措,也是通过加强实施工作服务和保障区域转型发展的新途径。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CPPCC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的支持和协助下,区法院立足自身职能,采取实际行动,实事求是,准确揭露不可信信息,实施威慑,“一套”。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等等,最大限度地压榨不值得信赖的遗嘱执行人的生存extent/きだよ0在工作机制层面上,区法院加强了与房管局、看守所、街道镇等单位的合作。例如,在签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落实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与区看守所探索了“全面对接、个案处理、跟踪回访”等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已结案28起,执行目标595.2万元。
有更多的方法以刚性和灵活性实施该倡议
地区法院坚持加强法律解释,督促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充分利用和解手段等。在实施工作中,特别是在涉及场地搬迁和撤退的实施案例中,坚持和谐是最重要的。另一方面,它坚持充分利用强制措施,如罚款、司法拘留、限制身高、限制出国以及公布一份不可信的执行者名单;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宣传人民法院全方位、多角度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和有效措施,强化执法威慑力,使被执行人无法逃脱,不想拖延执行。从2016年至今,有38人被司法拘留,196人被限制出境,2,775人被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21起案件由执行人自愿执行,其中两起职务犯罪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民生执行典型案件,上海法院评为“拒不执行犯罪”十大典型案件。
例如,在普陀区一起民营孵化器企业追债执行案件中,区法院执行法官特别注重软硬结合、合理执行、思想疏导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又保证了案件执行的成功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此外,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纠纷的主体是桃浦知庄市的建设地块。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执行法官应做好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被强制人自觉履行,如果反复劝说无效,则采取强制措施尽可能提高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率。当被执行人被列入不可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限制高消费的处罚时,执行法官继续不断协调,最终促使被执行人搬出有争议的房屋,所涉及的土地得以顺利交付。
着力发展和实施民生服务,进入新常态
普陀只有做好民生案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才能发展。普陀法院服务民生工程,围绕劳动报酬、医疗、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涉及困难弱势群体的案件,组织开展民生保障专项实施活动。自2016年以来,共实施了5次集中执行,解决了270件民生案件,实现了514件民生案件申请人的权益,总金额达1070万元。与区人社局合作完善欠薪保障预付款机制,共同探索民生案件的人性化措施,获得申请人一致好评。
寻求区域转型发展,“旧城改造”是中心任务。普陀法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重大市场搬迁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保驾护航。由于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等案件往往存在多层转租关系,房屋内的居民复杂、对立,矛盾容易激化,难以落实。地区法院在处理中兴村、蓝凤新村、红旗村、曹家村房屋转让案件中,充分发挥了网络实施的协助作用,加强了与区旧改办、区法制办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作用,确保了现场风险排查、对象控制和应急处置到位。上述地块的顺利交付扫清了障碍,为区域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