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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普陀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部署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出席会议。会议重新动员并重新部署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在全市范围内迎接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预计将于7月11日开始,总共约30天。监督内容围绕七大标志性战役等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监督。重点检查人员要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其中,生态环境、地下水污染、污水处理、噪声污染、废气污染、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保部门督察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
会议要求全区提高政治地位,增强中央环保督察员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各单位要以高度严肃的态度,充分配合中央环保检查员的工作,做到有意识、有组织、有措施、有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整改问题,上报材料。要依托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责任落实。注重材料提交、信访处理、宣传发动等。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要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督察效能,改善环境。各部门、各镇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促,严格落实“党政并重”、“一岗两责”的要求,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垃圾分类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好本部门、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在监督和改革的同时,要坚持站在改革的立场上,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意识。我们要坚持严格把关,整改到位。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做到销售完成、监督核实,切实做到不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不满意。我们应该坚持实事求是,争取实效。对于问题,要保证调查和整改到位,争取实效;我们也要坚持法律法规,注重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区生态环境局在会上做了工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城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照片: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