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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些看似细小的环节,却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例如随意建造桥梁和孔洞、随意排放污水污染河流、非法占用输气管道等。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把“五违”整治作为推进重大城市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轨道交通3、4号线和路桥桥孔整治、沿河排污口调查封堵、燃气管道压力控制等。,并且所有的工作都取得了实际的成果。
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不留死角
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桥涵整治,先后整治了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桥涵违法建设。
2012年12月底,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启动了轨道交通三、四号线桥梁孔洞拆除专项整治。区内有4个站,分别属于宜川、长寿、长丰街道,长度为5公里。经过五个月的努力,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共拆除了12栋违章建筑,总面积约4700平方米。此外,在中潭路站桥的阴影下修建了立体车库,缓解了周边商业建筑和中远两湾社区的停车困难。
2014年,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路桥进行了整治,强制拆除了高览路的违法仓库和桥梁开口,重点查处了该区管理的中环、内环、桥梁和隧道等桥梁开口设施,专项整治了22座桥梁和桥梁被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的情况,拆除了53座非法搭建的房屋和仓库以及非法使用的桥梁开口,面积超过1.4万平方米。
2015年9月中旬,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始对公路桥的绿荫桥洞进行改造。经过两个月的日夜奋战,完成了市道路管理局移交的20外环、5胡加高速公路下拆除的5个20跨桥梁孔洞的修复任务,修复率达到100%。
非法拆迁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普陀区政府已将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号线银翘桥洞改造工作列为重点改造项目,明确由“大联动、大联动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并成立了“普陀区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号线综合改造联合指挥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在对道路、桥梁、桥梁的桥洞进行整治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指示要尽快落实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的专项整治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普陀区桥下空室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及时化解整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还下发了《普陀区银翘大桥孔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街区相互连接,城市地区共同努力克服困难问题
外环路和胡加高速公路的桥阴桥洞最初由相关市政单位管理。在改造过程中,两个城市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尤为关键。
在调查阶段,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拆违办、双联办、市政管理中心等单位与市道路管理执法总队共同组织了20多次现场摸底,并对各桥梁路口的租赁情况进行了检查登记。随后,市、区两级执法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建议业主(使用人)自行迁出,形成执法合力。在拆除违法行为阶段,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拆除违法行为办公室和市道路管理执法大队召开专项会议,衔接执法工作,通报执法情况。市道路管理执法大队也向该区提交了《拆迁违法行为委托书》。针对困难问题,在城市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推进整治工作。
桥口下有许多仓库,堆放着近10,000吨物品,如冷库、工程机械、起重机和家具。桥梁洞口转租情况复杂,部分桥梁洞口已转租三次以上,用户拒绝配合。为此,普陀区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单位集中力量,一个一个解决重点矛盾,凝聚力量,克服困难。公安、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设立24小时门岗,对非法桥洞采取限制措施;区拆迁办、双联办和市政管理中心约谈了出租人和用户,协调出租人退还多收的租金,并敦促用户搬出清空仓库;桃浦镇对整治项目实施临时堆放准备;拆迁队应进驻,以便一次清拆一户。经过各部门近三周的连续奋战,整治桥梁孔洞违法建筑的任务终于完成。
为人民解决后顾之忧,解决顽疾,造福民生
河水污水横流,夏天雨季有一股难闻的气味。面对群众强烈要求的问题,普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重点对沿河排污口进行调查、封堵和整治。2015年,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调查了该地区44条河流的853个排污口,其中第一批涉及26条河流的362个排污口采取了预堵措施,54个雨水排放口设计为预留利用,其余将采取措施拦截污水并接受管道。在第二批中,涉及18条河流的268个排污口采取了预堵塞措施。同时,我们与区拆迁办和各镇合作,对沿河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拆除和整治。截至6月14日,已拆除违章建筑22623.22平方米。下一阶段,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在河道排污口排水封堵的基础上,启动相关的截污管理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所有排污口的封堵截污管理,并根据拆除进度,按照“一河一策”工程设计,逐步清理建设河道两岸防洪河道,为“水环境”治理服务。
非法压占燃气管道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安全隐患。2015年6月,总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启动了该区燃气管道非法压占整改工作,历时9个月,完成了27个地方的整改工作。中低压或高压管道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安全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