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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陀区的说法,该市公安交警使用“电子警察”设备来捕捉闯红灯行人的违法行为。第一套设备安装在共和新路永兴路交叉口。自5月底投入试运行以来,已抓获此类违法行为300余起。
边肖刚从区公安局来
警官得知,
普陀已在长寿路武宁路交叉口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目前正在调试中。
△第一套“电子警察”设备设置在共和新路永新路路口,捕捉闯红灯行人的违法行为。
一旦“电子警察”检测到闯红灯的行人,它将完全记录闯红灯的行为,连续捕捉行人,并进行人脸识别。如果通过比对可以确认身份,当地交警支队将通知相关当事人接受调查和处理。
△交警部门使用“电子警察”设备捕捉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画面。
△交警部门通过后台比对系统找到违规者的信息。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将在处理这些违法行为之前,利用电子显示屏在“电子警察”周围的公交车站公布这些违法行为。接下来,多次闯红灯的非法党派将被集中宣布。
△公交车站显示屏显示违章行为。
第一批8名非法行人的清晰照片已经发布!
这八个人
每个人都是“四连击”!
叔叔,生命很重要!
这是在思考人生吗?
这么急着抢生意?
年轻时不要闯红灯!
你今天还能笑吗?
戴着耳机闯红灯是危险的。
你闯红灯了,别跑!
低下你的头,否则有人会认出你的!
据悉,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在延安路、淮海中路、南京西路和长寿路增设捕捉闯红灯行人的电子设备。
我想提醒市民,行人应根据交通信号过马路,这不单止是尊重生命,保护自己和他人,也是保障公众安全。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乱过马路,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出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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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对罚款不服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