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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陀区检察院提交的董亮等四起诈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第九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普陀区检察院在过去五年中选择的第一个指导性案例,也是最高检察机关发布的六个案例之一。
近年来,普陀区检察院严厉打击网络经济领域的各种新型犯罪,加大了案例研究的力度和深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典型案例发现机制。普陀区检察院多次举办网络典型案例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加强了网络经济案件的指导,密切了业务办案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了各自的业务优势,深入开展了典型案例研究。目前,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个新型的网上消费卡欺诈案件,全市首例专车司机开票欺诈案件,首例网上订购平台补贴欺诈案件,对全市处理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起到了指导作用。
普陀区检察院利用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在内的各种力量,进一步推进案例工作,形成典型案例产品。在工作中,研究室应对每个典型病例形成书面材料,并将优秀病例及时报送市医院。同时,提交后应积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并接受市检察院研究室的指导。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的董亮等四人诈骗案,被告人以虚假服务事实的形式骗取互联网公司给予的补贴,数额巨大,是网络经济领域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案件。普陀区检察院发现此案的典型性后,医院研究室积极与公诉部门沟通合作,组织撰写此案,将其作为讨论话题,并征求高校专家的意见,将案件材料逐层筛选发送,成为最高检查指导案例的备选案例。
普陀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接到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案的通知后,对案卷进行了重新研究,总结提炼了该案涉及的争议点和处理此类新型案件的经验,分析总结了可能引发的争议观点,发现该案具有普遍性和推广指导意义。同时,认真听取和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写作的指导意见和意见,反复审议和修改案件材料,最终成功选择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