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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征镇与各方联手制定管理条例,多部门规范整改巩固成果

最近,居民们向常征镇政府发了一条横幅,感谢政府解决了梅川路休闲街广场舞的噪音问题。

俗话说,没有规则造就方圆。常征镇通过制定广场舞法规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城市管理噪音问题,并通过梅川路休闲街的管理与居民沟通管理相结合,形成了长效的精细化管理机制,为居民创造了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设立联合治理办公室

在大规模的调查中,香河名宅居民的来信引起了常征镇相关领导的关注。居民来信反映,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噪音扰民问题日益突出,广场舞活动经常持续到每天21点以后,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常征镇党委和政府下决心解决这一顽疾,并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整治方案。镇党委领导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与行业委员会代表和相关社区业主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居民的要求和建议。

镇党委掌握情况后,给予了沉重打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立了由公安、城管、环保、宏泉物业、市容服务队、居委会志愿者等组成的梅川路休闲街联合治理办公室。,并制订具体计划以纠正滋扰问题;在常征镇政府的领导下,步行街管理部门、相关居委会和居民代表多次组织协商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制定了《休闲街管理条例》,严格控制各团队的休闲活动类型、活动时间和音响设备功率,并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

普陀出台广场舞规约 化解扰民顽疾

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休闲街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规则”:每天8:00-11:00、13:00-16:00、18:00-20:30,在梅川路广场区域可以活跃广场舞队;当音频设备的扬声器距离相邻敏感建筑物小于30米时,扬声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得超过3瓦;距离小于50米时,扬声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得超过5瓦,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音响设备的扬声器不得朝向相邻的住宅楼放置;所有带音响设备的健身活动将在每年高考(包括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小型高考和中考或其他特殊时段前15天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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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广场舞团队自觉遵守本协议,联合治理办公室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改,并要求晚会广场舞团队签署承诺书,确保活动今后按照章程要求有序开展。改造期间,8支队伍的负责人签署了承诺书,部分文化体育队在征求居民意见后,不允许在休闲街开展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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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作,不断巩固补救效果

同时,常征镇还组织常征派出所、常征城管中队、市容服务队、管理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常态化和坚持化,巩固整治效果。如有不文明行为,常驻志愿者将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制止。根据《休闲街管理规定》,如果劝阻无效且被公众投诉3次以上(含3次),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将投诉提交常征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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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沟通和遵守,所有签署承诺书的机构都可以遵守规定,在指定的活动区域和指定的时间内开展健身活动。如今,噪音造成的混乱得到了有效控制,夜晚的休闲街终于恢复了宁静。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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