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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一辆电动车经过普陀区振华路与富平路交叉口,车后扔出大量现金。这时,穿着红色雨披的车主完全没有意识到,继续驾车穿过十字路口。发现情况后,在十字路口执勤的警察立即作出反应,上前控制交通。此外,考虑到安全因素,警方拒绝了以往市民的帮助,并安排辅警提取现金。
交警随后要求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寻找失主。最后,今天(12月17日),店主老吴联系了警方。
店主老吴说,这3万元是他代表几个农民工拿的钱。同一天,他从银行取出钱,直接塞到羽绒服的左口袋里,然后骑着马走了。开了几个十字路口后,他找到了袖珍空.我以为钱掉在银行里了,我急着回去找不到,所以我重新筹集了3万元,去宝山派出所报案。十多天后,老吴已经放弃了希望。我没想到他的工人兄弟昨天打电话给他,说他在新闻里看到了寻找失主的报道。
普陀交警支队接到吴先生的电话,要求赔偿3万元,并立即将款项转到辖区内的万里派出所进行核实。今天中午,吴先生终于在万里派出所取回了3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