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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村创建于1951年,是中国解放后第一个工人新村,历史悠久。近年来,曹杨新村司法所创新基层法治“四驾马车”,坚持和发展“乔峰经验”,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注重法律顾问的社区整合实践,建立财产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努力将基层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一节车厢坚持并发展了“枫桥体验”[S2/]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交。”这是20世纪60年代浙江乔峰干部群众创造的“乔峰经验”。曹阳新村街道办事处通过现场培训和“八诊”丰富了“乔峰经验”的新内涵,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技能和能力。
“妈妈的事,没钱,我不在乎。”“当我的儿子不在乎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女儿,我管不了。”.....你跟我说,这不是某个家庭的内部矛盾,而是上海戏剧学院专业演员演出的民间矛盾纠纷案件《一切为了钱》。曹阳新村街20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通过抽签分成小组,轮流上台进行现实生活评估。各组调解员应在3分钟内讲解调解思路和调解方案,然后用5分钟模拟现场调解过程。由律师、法官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的陪审团根据调解员的实际表现当场打分。创新的工作方法极大地调动了调解人的积极性和竞争力,通过细微的学习提高了调解技巧。
曹阳司法所从调解工作实际出发,总结提炼出“八诊”工作方法,如基层“预诊”,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的“门诊”,引导矛盾的“听诊”,改变问题的“急诊”,解决问题的“会诊”,解剖案件的“巡视”,检查反馈的“回访”等。一系列创新实践有效解决了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守住了基层第一道防线,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有效性做出了有益尝试。
第二节车厢创新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民族学校”和“非暴力沟通”的体验式培训,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曹杨新村司法厅自2012年以来设立的"国学"项目,以社区矫正人员为重点,旨在以文言文为载体,以丰富的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使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的累犯,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回归社会。到目前为止,已有100多人参加了相关的课程或活动。
“非暴力沟通”是一种与表达艺术疗法相结合的互动体验训练形式,它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学会倾听自己言行和他人背后的感受和需求,了解和理解他人的需求,避免情感冲动,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形式使社区囚犯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更好地重返社会。
第三方运输中共同体法律顾问的整合实践
根据基层社区治理的需要,曹杨新村司法所完善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在居民区“征求意见”和“建言献策”,积极充当居委会“智囊”,帮助解决社区疑难纠纷,传播法治精神,形成了创建和建设全街道的良好局面。有利于继续推进社区法律顾问“三员”建设,即“解决员”处理疑难法律纠纷,“协助员”推进基层自治共建,“宣传员”增强民众法律意识。
街道制定了《居住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曹阳街道居住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及其台账,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作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法律顾问实行一次一户、一户一居,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法律顾问的“标准化服务”。制定《曹杨街律师日常出行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标准》,日常评价以经验咨询为主,分类账数据和走访为辅,以规范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
第四运输部设立了财产纠纷联合调解办公室[/s2/]
近年来,财产冲突和纠纷呈上升趋势,其特点是持续时间长,问题复杂,容易导致冲突激化。针对财产纠纷的调解问题,街道司法办公室创新性地设立了财产联合调解来解决。
街道司法机关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工作思路,组织多部门成立财产联合调解中心,以“双组”模式解决财产冲突和纠纷。首先,案件审查小组将对财产冲突和纠纷的类型、现状和调解期望进行预判,并确认案件是否符合联合调查中心的受理范围。一旦受理同意,常设人员(包括社区法官和律师)将灵活组建调解小组,根据案件需要快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合法、合理、合理的前提下,促使财产冲突和纠纷的当事人朝着协商一致的方向进行调解。
在推进新时期基层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曹杨新村街道司法办公室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乔峰经验》注入更多的时代内涵和创新元素,开创了新时期社会治理的新格局,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