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62字,读完约4分钟
据长宁区介绍,“第三届上海市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我们在长宁赢了两个项目。
创新的社区联合接待,搭建服务大众的桥梁
长宁区“两个代表、一个委员”联合接待群众的实践与探索
自2015年8月以来,面对群众诉求多、社区沟通渠道有限的情况,长宁区在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实施了“两个代表一个委员”的联合接待机制,即党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员每月一次到居民区联合接待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形成了“五清”的工作机制:即清场时间,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位置明确,全区有18个居民接待点;明确内容,以代表委员会的个人身份解决个性化问题,逐步扩展到个性化和共性问题;明确流程,有7个步骤:预先安排分组、预告登记、对接准备、接待、咨询判断、反馈回复、材料归档;明确的评估机制。
通过“两个代表、一个委员”的联合接待机制,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进一步丰富,代表的“身份意识”也有所增强;它进一步拓展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途径,架起了党与政府、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起到了很好的“润滑”作用;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统筹得到加强,创造了各方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局面。截至2017年2月底,共有396名“两个代表、一个委员”参加了接待,接待群众363人,接待群众反映的问题363个,解决问题327个,群众满意度达到97.25%。
创新医疗调节机制,促进医患和谐
长宁区“保持和调整衔接”的工作模式
一、背景:
近年来,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原有的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流程复杂耗时,患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小型医疗机构面临着支付高额赔偿的巨大压力。为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和谐,2013年8月,长宁区卫生计生委以《侵权责任法》实施为契机,在社会治理领域进行创新,以依法治理和柔性治理为原则,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与区司法局、人保公司合作,率先在全市实现了专业调解、快速理赔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
二。练习:
1.成立医疗适应委员会:2011年8月底,区司法局购买服务,成立第三方社会组织“医疗适应委员会”,在区卫生计生委和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医疗适应工作。如今,人民调解已逐渐成为该地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方式。
2.引入新型医疗责任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保险金额至60万元,科学确定保险费率,与医疗调节机制无缝衔接,真正发挥保险在纠纷调解中的风险分担作用。同时,首次尝试设立公益性风险保障基金,解决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问题。
3.创新保险机制:新医疗责任保险首次提出了区域理赔的概念,即区内15家公立医院实行“团体单”投保,一旦发生赔付,直接从共同认购的保险总额中理赔。
4.创新赔偿依据:涉及3万元以上赔偿的医患纠纷必须通过医疗调解直接参与医患纠纷的调解,强调人民调解协议是医患纠纷保险索赔的依据。
5.机制管理创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派出医疗责任保险专员常驻医疗委员会,协助日常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对于超过3万元的赔偿案件,索赔人提前介入,并参与了与医疗委员会的调解,共同估算保险索赔金额;对于超过10万元的赔偿案件,医疗委员会发起了专家咨询。疑难纠纷由法院确认并签署协议。核保机构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速度,并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
三。有效性:[/s2/]
1.纠纷被引出来,医疗秩序得以维护:本地区参保医院的所有医患纠纷都可以启动“保险调整模式”,而不限制受影响方的户籍,从而将矛盾引出医院,避免医疗纠纷,减少上访。“保险与调整融合”后,长宁区公立医院未出现“医疗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2.有效调解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协议金额及时有效支付,提高医疗调节的权威性,缓解医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经过4年的运行,共报告203例,结案188例,赔偿金额1156万元,其中8例赔偿金额≥ 60万元。
3.联合索赔减轻医疗机构压力:发挥整体优势,减轻个体医疗机构参加保险和索赔的压力。
4.掌握信息有利于及时监督管理: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提高医疗质量。
社会认可,产生区域辐射影响:长宁区所有部队、企业和大型社会医疗机构都表示了积极参加保险的意愿。目前,已有两家企业医院和一家社会医疗机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