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72字,读完约4分钟

12月19日上午,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及相关政策培训会召开。会议对相关机构进行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培训,从2018年1月1日起在长宁区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在过去的30年里,上海在人口老龄化方面一直处于全国前列。长宁区作为中心城市,老龄化程度很高。截至2016年底,长宁区已登记的60岁以上老年人有194,100人,残疾和痴呆老年人约8,800人。因此,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是贯彻落实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符合长宁区实际情况的一项重大举措,使长宁区老年人得到医疗救治和养老保障。2018年,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长宁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长宁区区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等工作,不断积累试点工作中可复制的经验。目前,长宁区有56个服务机构(不含医院),包括33个养老院、5个养老院、12个日托中心、6个护理站和1600多名老年护理人员。共有5家评估机构,其中4家经区级审核后已上报市医保中心,并准备提前纳入长期保险指定评估机构。长宁区有82名甲类评估员(主要是护理人员)和181名乙类评估员(主要是医疗人员),共计263人。根据实际情况,该区出台了《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在统一居家养老和医疗护理的基础上,将二者融合,逐步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覆盖更多参保人员。长宁区人民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计委、财政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我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评估机构、养老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职责,细化服务内容和标准,完善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新政实施的制度保障。

长宁区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水平的长期残疾人提供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保健服务或资金的社会保险制度。从1月1日起,长宁区第一阶段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需求评估申请将被接受。申请人是职业保险退休人员或60岁及以上的居民。如果本人自愿申请老年护理统一需求,且评估等级为二级至六级,指定的护理服务机构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评估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评估期内符合要求的社区居家护理服务费用的90%。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应当在评估有效期内支付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费用的85%。

长宁区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在启动会上,长宁区医疗保险办公室介绍了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步骤、工作成果和后续措施。养老机构代表、护理机构代表和评估人员分别对服务标准和内容做出承诺。市医保办指定医疗监管部门充分肯定了长宁区的准备工作,对长期保险试点项目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许婧副区长在讲话中分析了长期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和任务;第二,我们必须树立全球观念,加强合作意识;第三,抓住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同时,强调政府不仅要发挥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监督管理的作用,还要构建具有长宁特色的老年人服务体系,为探索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累经验。会议结束时,召开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培训会,市医保办医疗监管部黄植诚对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培训。

长宁区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内在需求,是分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长宁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后,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保健费用得到保障,将长期有效地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有助于构建养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保障体系的多元化发展。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区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44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