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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表示,2018年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三年。为确保严格执行《条例》中禁止销售和燃放的规定,长宁公安局自12月中旬起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严格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网上和网下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派出所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积极配合烟花爆竹控制的宣传工作。
近日,分局虹桥路派出所深入社区,与消防队一起进入一所国际学校,宣传上海对外国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此期间,警方不仅用四种语言发送了“居民须知”和“禁止焚烧和释放”的小册子,还张贴了外国朋友的海报,并通过写对联取代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
经过三年的不断宣传,“禁烧禁放”工作赢得了许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许多居民自愿加入了宣传队伍。这一次,虹桥路派出所和消防队积极来到外国人社区进行宣传,并将这项工作的触角伸向外国人,不仅拉近了警民关系,扩大了受众,也使他们对上海的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好地“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