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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控烟法规共享清新环境长宁区举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一周年活动
2018年3月1日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推动《条例》有序实施,巩固一年来控烟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水平,促进公众支持和参与公共场所控烟,长宁区于2月26日至3月9日举办了为期两周的《条例》宣传执法周。
3月1日中午,长宁区《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在虹桥艺术中心前广场举行。这些活动由区卫生促进委员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由艾薇区办事处、天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和区卫生监督办公室联合承办。烟草控制执法部门的现场宣传、专业组织提供的关于戒烟和控烟的建议、宣传材料的分发、控烟布局参观、志愿者的劝阻等。向公众普及《条例》知识,提高居民对《条例》的认识,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控烟行动,营造全面的室内无烟环境,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长宁区艾薇办公室会同区市场监督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办公室,在主要综合商务区和政府集中办公场所联合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对政府集中办公场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公示。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督促法定禁烟场所各单位明确责任,严格遵守控烟法规,落实各项控烟措施。除主场馆外,辖区内9条街道和1个镇设立了分场馆,重点宣传控烟法规内容,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
在控烟宣传执法周期间,长宁将通过法律培训、控烟志愿者走访、控烟执法集中检查和各种媒体宣传等方式,普及控烟法规,提高健康知识,保障居民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