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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是指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维持经营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是供应方结构改革和产能削减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长宁市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对上海服务集团、万虹集团和九华集团下属的二、三级企业的调查中,一些传统制造企业普遍反映难以处置“僵尸企业”。为此,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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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一些老国有企业,如传统制造业,由于市场原因已经基本停止生产和经营,其自有资金有限。在实施改制破产、资产处置、土地出让、补缴税费的过程中,巨大的成本难以承受,导致许多国有企业改制搁浅。
第2部分遗留了许多问题,这使得清算和注销变得困难
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企业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股东流失、无法清理外商投资或分支机构、会计账簿保存不完整、清算和注销涉及诉讼等,导致企业清算和注销困难重重。因此,大多数“僵尸企业”都陷入了“不能改,想改就不能破”的尴尬境地,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重组进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导致无效占用、自然损失、资产减值和资产持续损失,企业未来将付出更高的代价。
近年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不断加大清理和关闭“僵尸企业”的力度。在《长宁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科学管理,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税和工商注销,对关闭和注销有困难的企业实行“锁定”,以遏制流血点。
此外,SASAC积极协调、加强与工商、税务、房管、土地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并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和讨论“僵尸企业”的处置方法。同时,建议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在联合区,区政府应加强对关闭和取消“僵尸企业”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借鉴市政府和其他兄弟区的做法,加强政策支持,为促进问题解决、保持和增加国有资产价值、使国有资本更强、更好、更大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