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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新闻》报道:“为什么我在春节期间得到的同情比去年少?居委会干部是不是以权谋私,为己所用?”
不久前,长宁区的基层纪检干部深入居民区,在街上闲逛,与群众交朋友,走访民生,听取民意,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在调查中,居民反映的这个问题线索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街道纪委迅速受理、核实和处理,最终核实了“小微腐败”案件,即居民区干部在节日期间谎称帮助发放慰问金,并在党内给予严重警告,责令其收回非法所得的救助金。
今年以来,长宁区纪委大力推进“减、并、改、问”工作措施,转变观念,转变方式,探索新途径,有效减轻基层干部负担,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加强整体管理,降低检查频率
谈到“减负”这个话题,长宁区基层一线部门的同志们感慨万千:“过去,每年各部门、各条线的检查和考核都是一个接一个地进行,主要精力都放在写总结报告和准备检查材料上。减负后,涉及区级监督、检查和考核。谁将带头调查,什么时候来,具体检查什么是清楚的,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不再需要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整理各种欢迎材料。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求效益。真是太棒了。”
检查过度、频率过高、分数过高等问题一度成为基层干部难以忍受的。长宁区纪委协助区纪委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化建设,将区级监督检查考核项目从22个减少到10个,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区级监督检查考核项目减少54.5%。
按照惯例,每年中、年末,各部门要提交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的年度总结。事实上,这些书面材料的内容有一定的重叠和重复。长宁区及时进行了调整,通过合并类似项目,减少了基层书面材料的提交,避免了重复提交材料。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做减法,要坚决清理一些原来收效甚微、增加基层负担的做法,减少正式审查和备案,避免留下痕迹和过多痕迹。”
例如,调整原司级部门“三大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网上备案制度,取消原基层单位建设项目决算由纪委书记签注,可以进一步压缩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让更多的基层干部从网上统计、论文汇总、稿件上报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但更注重流程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为群众办实事上。
实施准确的问责制并鼓励承担责任
长宁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在有效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更加注重责任推进,严格实行准确问责,严肃查处自律不严、作风不切实际、侵犯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教育和影响大多数,坚决防止责任泛化和扩大化。
在最近召开的街道办事处和镇监察室主任培训交流会上,许多同志说:“要为基层减轻负担,减轻负担,唤醒责任感。根本目的是鼓励基层干部充满激情、创造性和勇气,切实负起落实工作的责任。”
去年下半年以来,长宁区先后对两个基层党组织和五名责任人未能全面严格履行党的职责,四名党员干部未能落实生态环保政策进行了严肃问责,起到了强大的教育威慑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同时,问责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记录、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评分、总分扣除和一票否决,加强问责结果的应用,形成更加有效的责任倒置机制。
今年以来,长宁区委坚决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优化协调、有机整合、提高质量和效率,以主业为重点,综合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三项改革,将率先组织原机构。组织作风和144名政治作风监督员队伍的满意度测评工作移交给区和各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他们不再是“运动员”和“裁判员”,更注重加强工作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