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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汇区新闻报道: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但已成为“僵尸企业”。还有一点生存价值。它能重生吗?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裁定全国“新三板”首例破产重整案,批准债务人展堂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堂科技)的重整计划,为我国破产重整审判中的这一热点问题发出了“法治之声”。
今年是上海第29届宪法宣传周,恰逢《企业破产法》实施10周年。被称为市场经济“宪法”的破产法在大、中、小企业中有多熟悉?法院如何为濒临破产的“病态企业”设立“专家诊所”?徐汇法院通过司法实践,给企业普法上了一堂生动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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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改组空壳公司有许多困难
据了解,展堂科技是一家在徐汇区注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与电子通信、技术转让等业务相关的技术和软件产品的研发。拥有多项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商标和专利,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经营期限为2007年9月12日至不定期,目前有9名员工。自2015年以来,由于运营商市场低迷,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多起诉讼。
今年3月,职工债权人杨先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有可能通过重整获得新生为由,向徐汇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徐汇法院副院长孙海红认为,债务人作为一个新的三板企业,有着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债务危机并不完全是由于其主营业务的恶化。如果公司能与所有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在重组中引入新的投资者,仍有希望成功拯救公司。今年4月7日,徐汇法院裁定接受展堂科技的重组申请,并指定其破产管理人。
经过调查,徐汇法院认为此案困难重重。“我们开始对展堂科技及其四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剥茧’工作,但在对展堂科技及其四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后,审计和评估机构发现,该公司负债总额超过3400万元,资产超过1200万元,仅有少量办公设备、一辆上海品牌商用车、14项商标权、2项专利、23项计算机软件版权和应收账款。”
徐汇区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佳俊告诉记者,当时,大部分银行账户都在等待法院冻结,大量未决和待决诉讼不明,合同、档案和财务信息缺失,主要业务经理不明不白地离职,留守员工情绪不稳,纷纷辞职,临时营业用房因拖欠租金受到房东的警告。“虽然应收账款接近1000万,但我们发现所有相关公司都是附属企业,而且它们已经成为空的空壳公司。与此同时,有些权利目前很难实现,更不用说普通的债权人,即连雇员的基本工资都无法支付。”
中断
破产法院有助于打破僵局
9月6日上午,经过三个月的债权登记和审查,展堂科技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展堂通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债权声明等三项议案进行了验证和表决..
“当时,这三项法案得到了出席会议的97%以上债权人的投票。然而,在向公众招募和重组投资者时,他们遇到了瓶颈。”王佳俊告诉记者,截至招聘公告的注册期限届满时,还没有合格的投资者注册。然而,法院和管理人获悉,控股股东浙江福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打算接管。
希望重燃,浙江福特计划投资800万元还清所有员工拖欠工资和社保,按比例清偿普通债权,一揽子解决公司所有债务,并于9月30日提交投资计划。
不幸的是,在10月26日举行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普通债权人集团没有通过重组计划草案。孙海红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公司重组不成功,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将不可避免地降低债权人的赔偿比例,造成更多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因此,徐汇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一起,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多次沟通解释,并继续与投资者和债权人沟通。最后,投资者同意将出资额增加到1000万元,这提高了债权人的偿还率。
11月15日,徐汇法院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八天后,法院作出裁决,批准了展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终止了本案的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生效。
“16名员工的债权和约216万元的社保债权将得到100%的清偿,普通债权的平均清偿率将达到15.87%,远高于破产清算后的清偿率,充分展示了破产重组的救助功能,有效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合法权益。”孙海红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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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0%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地区、各行业都在加紧处置“僵尸企业”,如何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更好地清理“僵尸企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佳俊表示,“僵尸企业”的存在将直接影响经济的健康运行。“在‘僵尸企业’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严重,职工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也很可能导致影响群体工资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发生。”
然而,现实是企业对《破产法》了解甚少,破产案件涉及的利益范围广,法律关系复杂,长期以来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类型。“一般来说,破产程序繁琐、费时、费钱,有些案件甚至需要处理好几年。有关各方还对可能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表示关切。”王佳俊表示,这直接导致了推进破产审判过程中的诸多障碍。
幸运的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在推动破产审判。从去年8月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高等法院破产法庭,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平台正式开通。今年年初,《关于执行案件移交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颁布,为执行案件通过法院进入破产程序开辟了渠道。可以看到一系列措施。据悉,截至目前,中国各级法院设立的破产法院总数已达90家。2016年,受理破产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3.8%,结案率也有所提高。
在此背景下,徐汇法院裁定,全国新三板首例破产重组案无疑对整个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孟祥培坦言:“破产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机制,但长期以来,这种法律制度很少吸引企业。展堂科技的成功重组,为困难企业提供了一条振奋人心的出路。”
徐汇法院院长吴金水表示,破产审判不仅要坚持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公平有序竞争、企业优胜劣汰的原则,还要树立利益平衡的理念,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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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参加宪法宣传周的各方都在努力“把法律送进企业”[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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