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688字,读完约14分钟
2020年徐汇区学校招生即将开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实施意见》(沪教规发[2020]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实施意见》(沪教规基[2020]15号)。为推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2020年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已经认真酝酿出台。
如果您的宝宝出生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和本市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龄儿童,或者是今年9月份进入初中的学生,请仔细阅读《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时间。
公立小学入学率
(1)招生目标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及未在本市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入学一年。前一年,如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招生原则
1.按照“相对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我们将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五年内本地区招生矛盾突出的学校只享受一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和二胎除外)。班级人数不得超过45人。
2.户籍在徐汇的直系亲属或子女本人,居住地为直系亲属或子女本人的学龄儿童,在申请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人数的情况下,安排就近入学;当申请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人数时,招生将按户籍长度顺序安排,超过名额的部分将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3.本市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应当先安排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然后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参照户籍办法入学,本市廉租住房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廉租住房所在地入学。
4.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凡符合学习条件的,将被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优先录取分数符合标准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儿童。
(3)信息登记
1.从4月8日到4月23日,徐汇区学龄儿童的家长在幼儿园登记他们孩子的入学信息。未入园学龄儿童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报名。领取《上海市小学招生信息登记表》和《招生通知书》;4月23日是本市小学招生信息登记的截止日期,此后招生信息不能更改。
2.信息注册后,家长必须在4月23日前点击“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shrxbm.edu.sh.gov)主页上的“上传学生照片”按钮,并按照规定的样式上传学龄儿童照片,作为报名和验证的重要依据。
(4)注册验证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公立小学的登记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30日。
2.5月16日至5月17日是我市第一批公立小学的验证日;5月30日至5月31日是我市公立小学第二批核查日。网上注册公立小学的儿童家长将根据短信通知或“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现场核实。
(1)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家长必须带领子女携带户籍簿、出生证明、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预防接种证。如果在居住地登记,还必须携带本市户籍分离人员的户口登记(回单),并提供与登记(回单)一致的相关住所,如《徐汇市自购住房产权证》或《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户籍在外省市的学龄儿童,家长必须自己带孩子,并携带户籍簿、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预防接种证。此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落实来沪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儿童意见的通知》(胡夫办发〔2018〕5号)等。,您还需要携带《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学龄儿童、《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单亲家长,并在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 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偿还外)或连续三年(自首次登记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已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并提供了与《居住证》或《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相符的徐汇自购房屋产权证等相关居住证明。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合法居住证明(含《居住登记证》)上的居住地址必须与其父母持有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一致,并与徐汇自购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一致。
登记验证点应对学龄儿童父母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器对学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的居住证和有效期进行验证,并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随同子女的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或灵活就业登记证的信息进行比对。
(三)港、澳、台学龄儿童及外国人,父母必须亲自带孩子,并携带其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及外国护照)、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预防接种证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并提供与居住证(或登记表)相符的《上海市自购住房徐汇产权证明》或《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外国人还应携带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工作证。
3.从5月20日起,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将陆续获得公立小学的入学信息。
公立初中入学率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我们将继续根据学生户籍性质,实行小学入学与电脑集中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对于入学矛盾突出的初中,每个家庭住址五年内只能有一次机会进入同一所学校(多胞胎和二胎除外),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二)小学毕业信息检查
4月2日至4月13日,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核对“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的户籍地址、住址等关键信息,并填写监护人的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招生信息的联系方式)以获得“上海市初中招生信息核对表”。如发现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在4月13日前持有效证件到小学进行纠正。4月13日是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考试关键信息审核和批改的截止日期。
(3)关于未在本市注册的学生的招生情况,跨地区和跨地区的。
1.户籍在国外徐汇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上初中或继续在徐汇申请初中。小学要认真做好学生户籍核实工作。学生确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应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应告知其考试证件、网上申请和统筹安排。家长应在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返回户籍(居住地)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户籍(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户籍在徐汇区其他区的五年级学生,如果需要回徐汇读初中,应向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跨地区招生的相关手续。学生资料转到徐汇后,区招生考试中心将统筹安排报名事宜。申请返回户籍(居住地)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2.在徐汇外街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如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小学统计汇总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3.未在本市注册的五年级学生在外省市学习有困难,需要继续在徐汇学习并符合要求的,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小学统计情况汇总后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批通过后,区招生考试中心将统筹安排招生工作。同时,他们必须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填写申请高中的“承诺书”,并保留学籍档案。在徐汇区其他省市注册的小学毕业生如需返回徐汇区上初中,应在4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 30-11: 30和下午13:30-16:30:54361242)通过电话预约填写并注册,领取《上海市初中招生信息登记表》,由该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学事宜。
4.港澳台儿童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国人的子女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安排。
(4)关于普通班学生的入学问题
根据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五年级学生可以直接升入徐汇市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私立学校入学人数
(1)出版招生指南
徐汇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是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意见》(沪卫发〔2020〕3号)精神,统一纳入徐汇招生实施计划,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跨地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海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不引进海外课程,也不使用海外教材。
私立学校应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收学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私立学校可以根据日和住宿的分类制定招生计划。具有一致系统的私立学校可以建立自己的免考试直接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由政府承担购买服务,也可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满足学生的其他相关条件,可以在学校招生计划中进行划分。详情请见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实行分类注册,当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在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备案,经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的公开内容应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组织学生提前注册或变相注册,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评估、面试、面试或调查,且招生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及办学特色。
(2)实施网上注册
4月2日-4月13日
私立学校寻求学生们走直线的意愿。
4月26日-4月28日
在私立小学注册的学龄儿童必须在上海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填写他们的志愿者。每个学龄儿童可以填写一所民办小学参加计算机随机录取,也可以填写一所民办小学调整自己的志愿者。
5月6日-5月8日
在私立初中注册的学生必须在“上海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填写他们的志愿者。每个学生可以填写一所私立初中参加计算机随机录取,也可以填写一所私立初中调整自己的志愿者。
转校志愿者可分为三类:校内转校(分类计划之间的转校,如校内住宿或日班)、区域内转校(学生希望就读的区域内其他私立学校之间的转校)和群体内转校(同一群体内和同一区域外的其他私立学校之间的转校)。您可以从三种转移类型中选择一种。
(3)规范准入程序
如果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计划,所有将被接受;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4月22日-4月23日
实行私立学校直接招生。
5月18日-5月19日
对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计算机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和学校家庭委员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计算机随机录取的结果立即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月20日-5月21日
组织验证
5月23日-5月24日
安排自愿入学
(4)发出入场通知
从5月20日起,相关招生信息将陆续通过短信和“上海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通报。私立学校的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应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包括户口簿、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单亲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员分离登记(回执)。
公立和私立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和分配招生的实际情况,按照徐汇户籍优先、相近名次较低的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规则进行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立初中分配招生的实际情况,按照“徐汇户籍优先,同科次低”的原则,安排入读初中。如已填写《户籍(居住地)回归申请表》,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填写时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统筹安排公立初中入学。
录取纪律
(一)义务教育学校取消各类特殊学生招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结果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试、评估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拒绝适龄残疾儿童或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学生入学。所有学校实行均衡布局,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和特色班。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记录在校长和教师的信用档案中,这些档案与职称和级别的评估以及最重要的评估联系在一起。
(二)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履行“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方式招生,以学生的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照招生,或者有学生利用非法招生费用,组织对入学学生家长进行评估、研究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擅自招收计划外学生的。
(3)从3月21日起,徐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将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包括所有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学校应提前做好网上“校园开放日”的设计和方案。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校区建设的人员和团体应展示共享和共建的资源,但不应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注册、考试、评估、面试、面试或调查,也不应以任何形式收集学生简历(包括各种证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
(五)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管理,成立了区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权谋私或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6)为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有必要对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释。各区教育局的中学教育部门、幼儿教育部门和入学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网站:zsks.xuhui.gov/
电话:54361242工作日:8: 30-11: 30,13: 30-16: 30(中考和国定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54361542 6438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