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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统计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徐汇区检察院在徐汇区委、市法院的领导下,在徐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要求,积极融入服务徐汇改革发展的大局, 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充分保障地区安全稳定
严惩各种刑事犯罪。总共批准了1,151起逮捕,提起了1,177起公诉。
加大打击危害民生犯罪的力度。实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
服务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依托漕河泾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我们将以“向园区宣传、派人到园区、派班到园区、派展到园区”的形式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通过处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维护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广泛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其他活动,通过案例解释法律。将与团委、区司法局等单位一起,建立全市第一个未成年人司法和社会服务中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第二,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在国家监督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坚决落实市级法院工作部署,立案40件,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0件,与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合作办理6个项目。
严肃查处侵犯民生的职务犯罪。形成打击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规模效应。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原因,撰写《2012-2016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第三,坚持抓法律监督主体业务,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监督刑事诉讼。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查证讯问合法性的探索。
履行社区检察监督职责。推进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
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路径。共受理了36起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全面启动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注重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共收到1248封来信和来访,依法启动了154项法律程序。妥善处理62批群众上访。
第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官的司法责任
实行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工作机制的建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以执法办案为重点,建立了与工作职责和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并被市级法院吸收为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坚持“放权不放任”的原则,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狠抓办案质量。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协助地区法院制定盗窃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南。完善区公安局参与重大案件调查和主导取证的机制。
5.不放松,做好严格检查,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检察队伍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自觉增强“四种意识”,牢固树立“四种自信”,确保对党的绝对忠诚。
突出和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显然,“三优一能”后备人才的选拔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应该是团队建设的重点。
严格管理检察队伍。以“从严治检、长效管理”的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认真做好廉政建设,提高警察的廉洁自律意识。
6.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积极接受NPC和CPPCC的监督。及时汇报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全面深化检察公开。向公众披露了1900项程序信息和975份有效的法律文件。发布了240多条信息,播放了24部故事片和新闻报道,发布了75条法律新闻。
加强廉政监督员在内部监督中的参与。廉政监督员对14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23起案件进行了庭审评议,并提出了监督意见。
2017年,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徐汇区检察院第十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并被授予“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上海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反贪局青年行动小组荣获“上海青年文明”,公诉科荣获“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此外,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竞赛中,反贪局和未经审查的部门获得集体二等功,中国人民银行和管控审科获得集体三等功,公诉科、政治部和监察院获得集体奖;三人获得二等功,四人获得三等功,12人获奖。
2018年,徐汇区检察院将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在徐汇区委、市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徐汇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徐汇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为徐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努力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重点,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推进司法体制全面改革,迈出一步,大胆探索,不断把检察改革引向更深层次。
第四,注重法律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要贯彻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