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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观众陈彤先生反映说,他在住宅区车库里的固定停车位突然被占用,据说已经卖给其他业主70年了。陈先生质疑这个停车位是否没有产权,已经卖了70年了。这合法吗?
问:长期停车位是“买来的”吗?
陈先生住在杨浦区广行苑小区。自从搬进社区后,他每个月都要支付250元的停车费,并占用社区车库的一个停车位。然而,当我这个星期五下午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车已经停在停车位了。保安告诉他,停车位已经被其他业主买走了。
陈先生说,保安告诉他,停车位是另一个居民买的,他有70年的使用权。但据陈先生了解,上届行业委员会和本届行业委员会明确表示,车位不能买卖,也不能发放生产许可证。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
在这个地下车库里,入口标有民防工程的标志。然而,一位早在2011年就购买停车位的业主拿出了一份合同和发票。发票显示这是非物业停车位。这是一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业主付清全部租赁金额之日起至车库所在土地的使用寿命结束时止。每20年自动续约一次。该业主表示,开发商当时承诺,租金一次性付清后,实际上相当于购买70年的使用权。
律师:租赁合同20年后到期。
记者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了上海中水房地产有限公司广黄园的开发商,发现该公司已于2011年被撤销。
记者后来通过咨询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了解到,开发商签订的这种长期租赁合同实际上是违反合同法的,因为受合同法保护的租赁期限长达20年。这也意味着房主在租房20年后可能会面临风险。律师说,从合同来看,20年后的部分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会导致什么后果和风险?当时,开发商可能会说:租赁合同无效,那么我有权终止和租赁停车位给另一个业主,或提供更高的续租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