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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汇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征地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4日以沪府图[2018]242号批复同意征收集体土地。特此宣布如下:
一、集体土地征收机关的审批: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和广场用地
三、征地地点(四个区域):
华景镇459、460等街区
四、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广钢实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6918.9平方米,包括0平方米的农业用地、6918.9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和0平方米的未利用地。
以上征地总面积为691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18.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在征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通知书》(胡[徐]拟征地报告[2017]004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产权证。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9月20日。
6.本公告发布后,徐汇区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征地机构编制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在《拟征地通知书》公布后,如无合法理由产权状况发生变化,被变更的产权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在征地范围内,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宣布。
电话:54821818*6102
监督电话:54821818*6131
联系人: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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