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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徐汇区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由区综治办副主任、区政法委副书记吴,区综治办执法协调组组长、副组长主持。委、局、街道、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由中央依法治国综合办公室发起,旨在全面落实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综合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会上,发布了《徐汇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对徐汇区的创建做了详细安排。
林坦做了动员讲话,对徐汇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徐汇区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对徐汇而言,这不仅是展示多年工作成果的平台,也是推动法治政府工作重新启动的良好契机。因此,要以综合示范为目标,各部门、各镇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创新促建设、以改革促改革,努力形成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突出重点,精进努力,推动示范创造,取得实效。徐汇区作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和人工智能产业的集聚区,在依法服务和保障商业环境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徐汇区在“一网管理”和政务公开等方面处于全市领先地位,政治法律制度也为商业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今年4月,区综治委与区政法委联合召开了“徐汇区政法部门法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媒体吹风会”,首次发布了《徐汇区法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白皮书》,发布了24项措施。此外,今年在进一步推动商业服务从“一个机构两翼”向“两翼一个机构”转变的过程中,各单位也出台了更多的保障措施。因此,徐汇区也将积极申请“优化法治商业环境”的单体创作项目,通过单体创作引领法治政府的整体建设。
第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创建任务。法治政府的示范和建设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示范和建设活动中努力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第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实际问题,避免急功近利,鼓励年轻人,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第三,坚持改革导向,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实现示范创造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在建立过程中,各单位有两个“保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刻认识示范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兼顾质量和效率,确保细节和辉煌的结果。区委要加强对示范创作活动的统筹指导,动员各单位按要求收集材料,在保证细节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推动示范创作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