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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徐汇法院发布了2019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与往年相比,这次发表的医学白皮书有几处变化。2019年,徐汇法院共立案108起医疗纠纷案件,审结121起医疗纠纷案件(108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3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与前几年的数据相比,2019年结案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继续保持高水平。
描述:徐汇法院发布2019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照片由徐汇苑提供
涉及医疗美容和口腔护理的病例显著增加
2019年,徐汇法院审结涉及17家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其中包括7家医疗美容机构和5家口腔保健机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人们去医疗机构的目的不仅仅是“治病救人”的传统观念,还有“美容加分”和“保健”的观念。近年来,出现了大量的医疗机构,如医疗美容和口腔护理。但是,相关监管措施存在薄弱环节,这使得执业规范化问题突出。此外,消费者对医疗效果的期望更高,导致相关医疗纠纷数量增加。
2017年5月,小林在一家医疗美容机构接受了鼻整形术。手术后,她出现了红鼻子等症状,并根据原医疗和美容机构的建议,前往其他医院进行注射以缓解炎症。但是这些症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治愈,而且还会时不时地重复出现。最后,在同年11月,原医疗和美容机构为小林取出了鼻假体,并承诺以后提供免费修复。
然而,小林的症状并没有完全消失,红鼻子和偶尔的脓性分泌物等症状仍然困扰着她。之后,小林去了几家医院进行抗感染治疗和术后清创。2018年,小林状告原医疗美容机构,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后续修复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9万余元,并赔偿律师费1万元。
徐汇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的人身医疗伤害等级为四级(不构成残疾),被告的医疗美容机构存在术后感染治疗不及时等过失,应对小林迟发性鼻感染负主要责任。根据评估意见,法院确认被告自行承担原告70%的损失。最后,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小林有5万余元的支出,并责令医疗美容机构赔偿小林3.8万元及律师费8000元。
各方合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医患矛盾得到缓解
2019年,徐汇法院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分别上升至28.01%和24.29%,撤诉率创历史新高。与其他类型的案件相比,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到生命健康问题,矛盾突出,自我和解或调解困难,因此判决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自2018年以来,此类案件的判决率大幅下降,撤诉率大幅上升。可以看出,医患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解释和告知医疗专业问题、宣传和指导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责任和赔偿金额、事后安抚和说服患者及其家属来改善。在此基础上,医患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案件的处理方法和结果也在良性发展。
同时,随着医疗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完善,法院和医委会进一步加强了沟通与合作,通过邀请医学专家提前介入,部分医疗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了解决,避免了案件进入较长时间的司法鉴定和审判,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
2018年7月,姜先生因胸闷气短到医院进行心脏手术,入院后进行心脏手术。手术后,姜先生出现间歇性低烧,经诊断,胸骨下部愈合不良。他还接受了胸骨固定和胸壁清创缝合。然而,在第二次手术后,姜先生遭受了严重的肺部感染,并在9月中旬获救后死亡。
蒋先生的家人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一些失误,如术中操作不规范、术后观察不充分、治疗措施不及时等,导致蒋先生病情发展迅速,死亡后果严重。2018年11月,姜先生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该医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接到投诉后,徐汇法院首先组织了双方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的主要争议是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恰当。因此,徐汇法院诉调整对接中心委托徐汇区医疗调整委员会介入此案,希望利用其专业资源对本案进行专家咨询和调解。徐汇区医学委员会邀请了两位相关医学领域的权威专家提供专家咨询。经查病史,询问医患双方,专家认为该病例诊断明确,手术有指征,但手术方案选择差,术后病情变化的观察和治疗存在一定不足,与患者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经过专家会诊,姜先生的家人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有了更清晰的了解。经过法院和医委会的共同努力,双方终于在2019年8月达成和解,医院做出赔偿,此案结案。
医生和病人之间沟通不充分很容易导致纠纷
在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应及时沟通,尤其是医生应全面及时地将整个治疗过程、目的、计划、风险等相关信息告知患者,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趋势,使医患双方有效配合,达到治疗效果。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医生大多以格式化的方式通知患者,却缺乏有针对性的个性化通知。由于病人的心理压力,有些医生出于善意隐瞒了部分病情,有些医生由于疏忽而未能履行告知义务。上述医患沟通缺陷最终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生的治疗过程产生异议,进而引发纠纷。
2016年6月,刘先生因膝关节持续疼痛入院。经过检查,医院在几天后为刘先生做了左膝置换手术。手术后,刘先生左膝肿胀疼痛,他去了几家医院检查和治疗了一年多。经过超声波检查和医生的诊断,刘先生被许多医生认为是不稳定的,需要联合修改。
刘先生认为,他的术后疼痛是由原医院左膝置换手术失败造成的。现在,第二次手术是不可避免的,它不仅昂贵,而且还要承受两次手术的痛苦。因此,2019年2月,刘先生状告原医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超过23万元。
徐汇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区市两级医疗协会对医疗损害进行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的两种意见均认为原医院诊断明确,有必要施行手术,且手术符合诊疗规范。根据鉴定意见,本案不是刘先生的医疗伤害。尽管原医院信息沟通和术后康复指导不足,但与刘先生目前的情况并无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命令医院给刘先生1万元作为经济补偿,以示安慰,并承担一半的鉴定费用。
近年来,医患纠纷频频见诸报端,暴力伤害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来应该是一方救死扶伤,另一方恢复健康,但结果却是鸡毛满地。根据徐汇法院发布的医疗审判白皮书,尽管案件数量仍处于较高水平,但出现了一些积极的新变化。
我衷心希望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医患双方能够相互信任,加强沟通,从而减少医患矛盾,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守住法治文明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