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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新闻报道:9月28日,记者从静安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截至2017年9月25日,静安区仍有1360张驾照过期;另有511名驾驶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换证件;249名司机没有参加学习测试,他们的驾驶执照得了12分。
根据规定:持有甲、乙、氮、磷四种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章记分记录(低于12分);或者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死亡并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且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
目前,静安交警已经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了相关司机。如果您发现您的驾驶证符合上述需要验证的条件,或者您已经收到静安交警的相关通知,请尽快到静安交警的交通控制窗口参加安全学习和验证,以确保您国庆期间的自驾游不受影响。
逾期检查的后果
一、事故不理赔:根据机动车辆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果未按要求验证驾驶执照,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法获得理赔。
二、一旦上路,将受到查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九十五条,逾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您连续三个周期未通过验证,您将被取消驾驶最高许可驾驶车型的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公安部令第139号)第78条,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如果您不参与验证,车管所将取消其最高许可驾驶车型的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员在30天内办理降级和换证业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和换车业务,车管所将取消已宣布取消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