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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如果中国游客携带他们在海外获得的自用物品入境,海关将暂时拒绝放行,如果这些物品不在“自用合理数量”之内,将暂时予以储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是指游客自用,赠送给亲友的礼物,而不是用于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和停留时间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策的理解如下:例如,以皮鞋为例,一个人通常携带的一双或两双鞋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一名乘客携带五双或六双甚至更多同款式的鞋进入该国,则可能被视为出于商业目的,不会放行。
换句话说,如果海外购物量太大,或者是“人肉采购”,行李在进入海关时将被暂时扣留。
记者列举了一些常见项目的相关规定和免税限额。香烟:乘客可以从香港和澳门带回200支免税香烟,从其他地区带回400支免税香烟。光盘:一张光盘(盘)上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20张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不得超过3套。然而,手机、相机和笔记本电脑是不免税的商品,按照规定要缴税。如果您需要将它带出中国并带回,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当你回到中国,你可以主动向海关官员出示报关单,让他们免税放行。
五种行李暂时不放行,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口物品税;(二)进出境物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交运的;(三)进出境货物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报关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和内容有疑问,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识别、认定和核实的;(5)按规定其他行李暂不放行。
此外,公民需要注意的事实是,旅客应在海关暂时不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海关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