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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消息:10月26日,静安法院再次发布了关于审理老年人民事案件的白皮书。如何在审理涉老案件中探索新的办案方式,注重司法保障与社会保障的结合,开创涉老案件审理的新局面,静安法院审理涉老案件移交法院给出了极好的答案。
静安法院是旧的民事法院,专门审理一方当事人年龄超过60岁的普通民事案件。随着上海步入老龄化社会,静安法院审理的老年人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从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底,收到的案件数量超过3 000起。同期,结案数量为2,778起,结案率为92.4%。在此期间结案的2778起案件中,有1092起案件涉及作为原告的老年人,占39.3%;以老年人为被告的案件有993起,占35.7%;双方均为老年人的病例有691例,占24.9%。
白皮书称,涉及老年人的审判案件具有“三起一落”的特点,其中所有权案件、侵权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和合同案件增加了20%以上;特别程序案件数量减少了69.4%。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加。涉及老年人的继承案件数量仍然很高。除了银行存款和现金,股票、基金和股票被视为遗产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然突出,涉及老年人监护的案件依然严峻,尤其是“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的比例有所上升,孤寡老人的监护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