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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静安区政法委、静安公安、静安消防局等部门了解到,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将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办法不变”的要求,在外环线范围内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全力做好源头安全控制,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实现辖区“零排放”。
召开全区特别部署会议
12月26日,静安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召开了社会防控和烟花爆竹安全控制动员部署会。区领导赵如青、潘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强调,要站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治安防控巡逻,强化重点治安要素管控,巩固烟花爆竹管控成效。在元旦春节期间,确保整个地区的社会安全和稳定;要细化工作措施,推进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多部门联合加大打击力度
去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首次明确规定,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大多数市民都可以严格遵守。静安警方提醒市民,除春节等节假日外,结婚或开业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公民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警方将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静安市公安局加强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公安派出所会同日常巡逻管制工作,以及以电网为基础的综合执法力量,共同收缴和支付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该地区道路运输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在重点地区;上海火车站地区实行“入口安检、到达安检、警察巡逻检查”制度,重点查处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烟花爆竹进入上海的行为。
发送了11,000件“橙色马甲”
多年来,上海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是除夕夜、除夕夜、元旦和元宵节等关键时期。静安将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管控工作:重点抓好2017年12月31日(除夕夜)、2018年2月14日(除夕夜)、2月15日(除夕夜)、2月19日(除夕夜)、3月2日(元宵节)等重点日子,加强对住宅小区和重点线路的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两个节日”期间,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控制任务的人数将达到11000多人。在公安民警的领导下,协助宣传《条例》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参与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重要时期参与居民区、关键线路守卫、检查和劝阻工作;动员周围群众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劝阻婚礼、葬礼、乔迁和开业,不按要求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