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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赴海南省海口市现场执行。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外地人海南亚太通用航空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最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班船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华班公司与上海浩海通用航空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海公司)签订了一份材料借用合同,之后发生了纠纷,涉及金额超过2800万元。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以浩海公司的两架飞机作为抵押物。由于浩海公司未能履行协议,华办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闸北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浩海公司的两架飞机。经过两次拍卖,华班公司接受了两架飞机的债务,并拥有两架飞机的所有权。

静安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海南执行

出乎意料的是,法官发现这两架飞机实际上是由局外人亚太公司操纵的。经过几轮诉讼,法院认定亚太公司所谓的“善意占有”是无效的。2017年6月,静安法院依法裁定交付两架飞机,同时向亚太公司发出协助通知书,但亚太公司仍拒绝配合转让飞机。此后,静安法院向亚太公司送达了100万元罚款。

静安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海南执行

7月2日,静安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海口。在法官的反复教育和强制手段的威慑下,亚太公司终于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协助移交两架飞机。

次日,静安法院执行法官也前往海口儋州机场查看涉案飞机的具体情况。最后,在法官的指导和协调下,双方就分别在海南和Xi停留的两架飞机的移交及相关文件达成一致。到目前为止,这一罕见的因案外人拒绝协助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已经经历了多次诉讼并取得了突破。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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