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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在许多地方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颁布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排工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进行室外露天作业,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从7月3日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雇主遵守高温津贴规定的情况进行特别检查。同时,河北、福建、天津、哈尔滨、济南等地也发布了预防和应对高温天气的通知。
采访发现,由于中国各地气候条件的巨大差异,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期限和标准并不一致。从分布时间来看,大部分省份在6月至8月或9月,海南在4月至10月,福建在5月至9月。在分配周期中,有些按月分配,有些按日分配,而河北省按小时计算。
此外,大多数地方的支付标准是每月200元以上。广东150元,天津最高,每月630元。
户外工作者很难获得津贴
访谈发现,不支付高温津贴的情况依然存在。在杭州地铁6号线奥体中心的火热施工现场,记者采访了37岁的宁波钱,他负责现场挖掘机的调度。6月,他收到了500元的高温津贴。然而,在同一地点,一些杂工没有得到高温津贴。建筑工地的清洁工贵州戴群说,她不知道如何支付高温津贴。目前,她每天只接受两瓶盐苏打来减少夏季的热量。“什么是高温津贴?我没听说过。”
老段是北京前门大街的一名保安,每周工作7天,月薪3200元。记者采访了北京街头的几名户外工作者,包括建筑工人、快递员、停车场经理,他们中的许多人说他们没有领取高温津贴。一些人说他们不了解相关政策,另一些人说他们知道这些政策,但不敢向领导要。在北京西城区的一个停车场,一名管理人员说:“是否给予并不是老板的决定。”
难点没有及时发布,标准也没有提高。
多年来一直存在着不按时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据了解,2016年夏天,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在东部一个副省级城市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些单位在6月和7月没有将高温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而是等到9月份才集体发放。有些单位不了解新的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仍按旧标准支付。
此外,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多年来没有变化,也没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例如,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在2012年制定的,每人每月150元。事实上,早在2007年,广东省就发布了《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户外工作者和高温工作者每月150元;非高温工人每人每月100元。对比两份文件发现,除了将室内外高温津贴标准调整到同一水平外,津贴标准始终保持在最高水平150元。“十年前买一瓶矿泉水50美分,现在涨到两美元。然而,高温津贴的标准保持不变,这不是很合理。”广东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刘说。据了解,湖南省现行高温津贴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每人每月150元。河南将执行2008年设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每个工作日10元。
专家建议
炎热天气的劳动保护包括在合同中。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黄硕表示,相关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相关执法检查。建筑、餐饮、快递等行业的问题相当突出。对这些行业要优先进行监督检查,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有专家建议完善员工高温津贴制度,适时适度调整高温津贴标准,通过工会协助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纳入劳动合同。
黄硕说,应该就如何制定和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举行听证会,让更多的高温工人参与讨论,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此外,一些专家建议,除了支付津贴,工人还应该在高温下科学地调整他们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