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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表示,2018年申请“陪护运营”补贴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
一、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单位类型有: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
2.2017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
3.2017年没有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全市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92%;
4.在申请时,它不是“上海守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中的失信主体;
5.对本单位的承诺:
(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二)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营规范;
(三)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资本监管部门组织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四)有骗取或者提取补贴资金情形的,自愿接受基金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若已享受补贴对应的计算年度内的失业保险金已退还,则相应的补贴资金将自动退还(即若已退还失业保险金,则相应的已享受补贴资金将自动退还)。
二。应用方法
有两种应用方法:“在线自助”和“现场处理”:
1.“一人一证一证”的申请人通过“网上自助”申请,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企业自助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zzjbdl/JSP/login.jsp.
2.没有“法人到证书通行证”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人到证书通行证”,或者去社会保险缴费地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3.现场搬运过程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上海市支持企业和稳定岗位陪护补贴申请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12333sh.gov "便民服务"或"规范性文件"栏目),填写申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用时间
申请时间:2018年3月至12月,每月5 -25天。
(2018年至12月25日)
四。发放补贴的时间
如对公示无异议,补贴资金将于次月20日前划入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五、补贴标准
单位和个人上一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静安区帮扶企业、稳定岗位“护航行动”咨询: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56089900*50,33
地址:沪太路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