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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介绍,12月19日,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4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主持会议,宋振、、、、姜天喜、曾小英等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秦怡,副区长张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彭浦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书面审查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评价报告。会议要求,街道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在规划明年工作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规范化,使街道工作委员会不仅成为发挥代表机构作用的重要载体,而且成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有必要充分发挥街道工作委员会在联系代表方面的独特作用。着力在赋权、机制和方法上深化“家”、“站”、“点”绩效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为代表收集和反映民意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街道工作委员会在充分发挥NPC工作整体效能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围绕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扩大他们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区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实现内外联动,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讨论了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同意将报告提交第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李同志辞去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接受唐立平同志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终止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他作为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朱健等17名同志为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备案。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345名代表。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案。会议还讨论通过了第一届区人大九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