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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静安区的消息称,自疫情爆发以来,检察机关一直是案件受理、流通和律师接待的枢纽,与公安、法院和律师联系密切。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措施推进“非接触”办公,一方面注重疫情防控,另一方面注重案件管理,努力实现“两个失误”。
地区检察院使用“后续申请代码”服务,提前通过短信通知来医院的律师。只有当“后续申请代码”显示为绿色时,才能进入检察院大厅办理业务。大厅外有流程指南,来医院的人可以通过“按需应用”应用、“按需应用”支付宝小应用、“按需应用”微信小应用和“健康云”平台获得“按需应用代码”服务。同时,要求前来医院的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以确保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疫情期间能够安全、合法、有序地行使诉讼权利。
同时,区检察院通过微博、微信等发布通知。,并在案件管理大厅分发手册,指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院网或电话查询案件的程序信息,提交阅卷申请,进行辩护和代理预约等诉讼事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到医院就诊的次数。同时,指定专人处理相关事宜,及时反馈并做出相关说明。
检察机关在接转案件过程中,更加注重在特殊时期与公安、法院等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规范接转送案件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区检察院还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服务办案工作,协调看守所,迅速建成两个远程审讯室,配备相应的远程审讯设备,审讯过程画面清晰、线条流畅。据了解,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牵头,与第四检察部、检察安全部共同制定了我院远程讯问操作规范,明确了远程讯问场所预约、看守所对接、技术支持等程序。,从而确保远程讯问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加强远程审讯室的防疫管理,加强门把手、电脑键盘等易交叉感染部位的消毒,要求远程安排者全程佩戴口罩,确保传讯安全,实现办案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零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