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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新闻》报道:“在你的建筑工地上,你如何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根据合同,每月付款是2500元.""评估工作量的表现如何?""这件事将在晚些时候或年底解决。"这种对话出现在江宁路街78号新项目的工地上。
6月2日,静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静安区建设管理中心“兵分两路”,突击检查辖区内施工现场,重点监管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从执法现场来看,整体情况良好,现场维权标志明显张贴,实名登记台账完整准确,农民工工资专户已开立。然而,一些企业习惯了“旧传统”,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没有完全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此,执法人员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其立即整改。
在没有制度化的情况下被“证明”是正当的
5月1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证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立法,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我们的工资是按月支付的。"在江宁路街78号街坊新项目的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解释了这一点。
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一眼就看出了端倪。“合同工资按月支付。绩效能提供证据吗?”
果然,根据企业提供的工资支付记录,大多数员工每个月都收到相同的金额——2500元。
“我们没有拖欠工资,这是符合合同的。其余为绩效,在项目评审完成后或年底统一分配给工人。”负责人似乎有些不满,拿出一叠合同说道。
在这方面,执法人员明确指出,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分包商每月评估农民工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协议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我们还没有看到你的绩效工资支付的相关材料。您是否有一个商定的基于绩效的薪资周期来发布相关系统,以及您是否按照商定的周期支付薪资?”
无独有偶,在市北高科技园区22-01栋的出租屋项目中,执法人员也发现,按数量来看,这种表现并没有制度化。对此,劳动监察部门立即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承诺今后将按规定发放。
不得越过“红线”
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工作量绩效考核周期足额发放工资,是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措施。"这条“红线”是绝对不允许逾越的."静安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众所周知,每年年底之前,通常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拖欠工资高发的时期。其中,建筑领域往往是“大头”。治理拖欠工资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然而,如何走出“欠账清”的尴尬,才能把工作完全推向前进。这样,它不仅可以帮助工人索要工资,还可以给可能拖欠工资的企业“打预防针”。
为此,静安区劳动监察部门发起了“冬病夏治”的暑期行动和打击冬季拖欠工资等。,并对施工现场项目的劳动用工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通过不断“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水平,强化参与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意识。
据悉,此次对15个在建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工资银行支付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得到全面推进。
社区电网筛查预警
据悉,为确保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静安区劳动监察部门加强了社区网格化预警和防范,并责成14名街道和镇协调员小组成员随时进行抽查和提醒。
此外,静安区劳动监察部门制作了2500份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相关法规问答手册,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策进企业”宣传活动。全体检查人员深入新老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六大体系”。
同时召集项目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进行专题讲解和讨论,面对面讲解规定,沟通企业用工中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