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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黄浦区的消息:4月12日下午,黄浦区召开了第三次自行车共享管理专题咨询会。黄浦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和重点区域管理办公室、非机动车管理公司和自行车共享企业(mobike、ofo、肖明)探讨自行车管理对策,提高自行车共管水平。
会上,三家自行车公司自愿达成“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公约”并当场签订合同,承诺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共享自行车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区市政办代表区政府与三家共享自行车企业和两家非机动车管理企业签署了共享自行车管理和服务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职责、管理标准和要求。
据了解,自第二次专题协商会议以来,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共同努力,加强了共享自行车的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黄浦区道路停车资源有限,共用自行车用户日益增多,骑行、停车等违法现象依然严重。随着春运高峰和五一假期的到来,黄埔区将面临客流高峰和自行车共享交通高峰,城市的安全运营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4月11日,黄浦区正式宣布了自行车投资、骑行和停车的限制区域。不投资、不乘车、不停车的道路包括南京东路(西藏中路-河南中路)、淮海中路(陕西南路-西藏南路)、兴业路(马当路-黄陂南路)、中山东一路(苏州南路-延安东路)、中山东二路(延安东路-新开河路);无投资、无骑行路段包括淮海东路(西藏南路-浙江南路)、南京东路(河南中路-中山东路)、福州路(西藏中路-中山东路)等。;限制投资和停车区域包括人民广场区域(从东西藏中路西侧人行道、西黄陂北路东侧人行道、南延安东路北侧人行道、北上海大剧院外墙及人民大道200号公共区域);外滩景区(东起黄浦江西岸,西至中山东一路、中山冬儿路西侧人行道,南至东门路北侧人行道,北至苏州河南岸公共区域)等。在黄浦区,共享自行车骑行、投掷和停靠的“设定规则”。
共享自行车企业:加强合作,形成公平共享的市场氛围
会上,莫比克向其他自行车公司发出了倡议,欧福和小明纷纷回应。三家自行车公司自愿达成《共享自行车管理和服务公约》,并当场签订合同,承诺在今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自觉遵守该公约,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共享自行车的精细化管理。具体而言,它包括:
在投入运营过程中,认真遵守城市管理和道路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且投递量应与当地道路条件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并有必要避免因集中过度投递给公众造成的不便;
加强对用户文明乘车和规范停车的宣传引导,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应用中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解释停车规范,并使用公共号码、官方微博和应用插件宣传文明汽车;
在运营管理过程中,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用户行为教育和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并根据城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做好自行车交付和调度工作;
坚持实名注册,确保app平台具有准确记录用户用车行为的功能,落实不文明用车行为的信用处罚机制,积极配合政府建立共享自行车公共信用平台,共同引导用户使用文明规范的车辆;
实施技术研发和应用,通过技术应用解决12岁以下儿童驾驶和共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引导用户使用文明车辆和规范停车的技术手段,解决不文明车辆和违规停车问题;
配备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专用车辆、调度人员及相关调度设施设备,通过gps定位准确回收故障车辆,加强专项运行维护力量,做好停车秩序管理,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
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进行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行车共享企业和非机动车管理企业之间的多方合作,会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区政府与3家自行车共享企业和2家非机动车管理企业签订了自行车共享管理和服务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职责、管理标准和要求,倡导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同时,在加强线下终端管理的同时,共享自行车科技信息合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此外,黄埔将对即将到来的客流高峰和交通流量进行特殊处理。黄浦区市政办还下发了《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共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自行车公司在4月19日前对其进行了清理。之后,管理部门对道路上存在脏污、破损和安全隐患的共用自行车(包括废弃社会中的非机动车)、禁止骑行、停车和投资区域的非机动车(包括共用自行车)、明显超过非机动车停车容量的共用自行车进行了管理。以及社区内停放的共用自行车和僵尸非机动车,进行专项集中处理,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及时制定应对“双峰”的应急预案,共同确保城区安全运营。
如果企业未能及时清理,将由政府部门进行清理,相关费用由自行车公司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自行车被政府部门清理,每辆自行车将收取20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