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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与黄浦区半松园路街道瑶江花园会所联合建立的法律社会研究基地正式登陆半松园路街道瑶江花园会所。“让我们谈谈法治”首次出现在居民区,吸引了许多居民报名围观。面对法律学者的“大咖啡”、社区物业团队和行业委员会的代表,居民畅所欲言,探索社区法治和自治之路,尤其是物业费由谁来收取、如何收取以及为何难以收取的问题。
不要让物业费成为“无”业务费
瑶江花园会所“让我们来谈谈法治”的第一个活动围绕着“物业费的支付,叫什么?付钱!”这是社区治理的一个热门话题。关于“交费”,法律专家在现场向居民指出,物业费的损害实际上是居民的利益,不交费不是“惩罚”物业公司的法律手段。关于"催缴",专家指出,一些拖欠或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有各种理由"催缴",这实际上不符合新《民法通则》的法律规定。至于“付款”,一些行业委员会也在现场为物业公司发声,认为物业公司不应承担因居民拖欠物业费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在激烈的讨论中,居民们踊跃发言,并表示他们之前对物业公司的误解已经消除。“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并履行合同义务后,依法可以获得的报酬。”一些居民表示,他们以前并不把房地产公司视为纯粹的服务提供者,他们还会把它们视为“泼冷水的地方”。事实上,物业费实质上是业主支付服务费的众筹,物业公司受行业委员会委托,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不是对物业公司的惩罚,这可能会导致物业公司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最终所有业主都将遭受损失。如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行业委员会应收集业主意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继续改善业绩或赔偿损失。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等提供便利。出席会议的行业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也就如何有效收取物业费提出了一些建议。
法治和自治应该是不可分割的
“十几年前,每平方米2.5元的物业费至今没有变化。我们的行业委员会负责946户家庭,现在我们觉得入不敷出。为了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我们的行业委员会对物业工作进行了评估。然而,它不是基于居民的个人心理标准来衡量物业工作的质量。只是‘打电话’物业工作不到位,一两个居民不能损害其他居民的利益。“姚江花园小区的一位业委会主任说,通过业委会和居民的自治,物业公司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已经大大改善。同时,通过《瑶江花园会所住户守则》中的各种细则,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居民自治来改善的小环境问题,如车辆停放、环境清洁度等琐事,可能不需要动用物业的人员力量。
“房地产公司不必事事都参与,许多房地产团队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定位。清洁、安全、保密和保修是法律规定的物业工作的基本职责。对于居民提出的不同问题和需求,有必要分析具体情况。”金源方程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德杰表示,法律不会盲目偏袒一项财产纠纷。他还指出,行业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是社区中的常设机构,在社区法治和自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去年12月到今年4月,半松原路街道的92个行业委员会开展了“行业委员会法治评估”,通过明确其法定职责来界定管理项目。
在被问及法人是否有必要在社区定居时,王德杰回答说:“人们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生活和工作,当然他们在社区的日常工作也需要法律专业人员的指导。在参与社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在摸着石头过河。并非所有的法治进程都容易通过。通过社区法治建设和居民自治工作的同步探索,我们力求不偏离法律,共同前进。"
携手改造社区并创建研究基地
“法治社会研究基地”是上海市高中和社区共同创建的一项积极探索,致力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融合,践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基地的建立旨在使社区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居民民主协商确定的规则,参与社区治理,使社区建设和发展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法治社会研究基地”、“法治聊天室”的活动形式可谓独一无二。与会专家、行业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居民自由友好互动,深入分析居民需求,强调多视角思维的融合与融合,集思广益,不仅深入分析法律和法理,也为社区治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与黄浦区半松园路街道瑶江花园俱乐部联合成立的“法律社会研究基地”,是基层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公室的领导下,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整合多种优势资源,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社区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的探索与实践。瑶江花园小区党委书记林龙泉说:“瑶江社区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在党建工作的指导下,努力构建‘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的工作格局,特别是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制化。保障法制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时代赋予党的干部和基层社区治理全体人员的历史使命。”
今后,“让我们来谈谈法治”的活动形式将会规范化,将会开辟出更多的话题和更丰富的社区居民关心的活动形式。我希望这个基地能够不负众望,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做出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