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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陵东路一直是中国著名的“乐器街”,汇聚了国内外乐器的知名品牌和专卖店。然而,在这条街上的一家“德国钢琴商店”,郭女士花了61500元买了一架假的“雅马哈”钢琴。

2016年10月下旬,为了购买钢琴,郭女士在淘宝上找到了一家名为“舞动的钢琴”的商店。商店介绍说有全新的雅马哈钢琴出售。在与店内客服人员的在线交流中,店主门德尔松钢琴邀请郭女士到实体店进一步了解。

不久,郭女士和她的丈夫来到这家实体店,一位自称“张经理”的人热情接待了他们。经过多次协商,郭女士和夫人以人民币6.15万元购买了一架雅马哈立式u3钢琴,并当场支付定金1.15万元。根据协议,钢琴将在半个多月后送到门口,最终付款将被收取。

黄浦"乐器一条街"有猫腻 店主卖假"雅马哈"获刑

2017年1月13日,送货员将钢琴从店内搬至郭女士住处,用pos机刷卡收取钢琴余款5万元。很快,郭女士拿到了标有产品编号等信息的钢琴发票,转让律师上门为她调试钢琴,一切都显得很正式。

然而,郭女士仍然很沮丧,她去雅马哈公司询问钢琴的真伪。结果显示这架钢琴是假冒的雅马哈商标。郭女士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来到“德国钢琴店”调查取证,在店内发现了24架钢琴。经相关厂家鉴定,四架斯坦伯格钢琴和一架沙伯特钢琴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黄浦"乐器一条街"有猫腻 店主卖假"雅马哈"获刑

警方立即传唤了店主戴某。经调查发现,戴某经营的贸易公司主要从事乐器销售。从2015年10月21日起,公司在本市金陵东路开了一家店,名为“德国钢琴店”,通过淘宝店“舞动的钢琴”,开展钢琴销售和租赁业务。

到案后,戴否认销售假货,但一系列证据锁定了他的犯罪事实。2017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一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并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贸易公司未经雅马哈公司授权,在销售钢琴的经营活动中销售了已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额达6.15万元,数额较大。戴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应该支持对这一案件的正确定性。公诉机关指控该公司在犯罪时没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就查封了品牌钢琴,这一事实可以作为本案定罪量刑情节的参考。据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店主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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