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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晚,朋友圈子里有报道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突发心脏病,未能获救,永远离开了我们。当我收到这个消息时,我感到难以置信,我的悲伤和遗憾涌上心头。我以前在法院工作。2001年,我有幸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班上听了邹碧华同志的演讲。他深厚的法律背景、敏锐的思维和富有磁性的声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他刚刚完成博士学位,在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年轻的老师,他精神饱满,朝气蓬勃。我从没想过他会英年早逝。
从《邹碧华传》中了解到他个人事业的发展后,我不禁感到许多钦佩和激动。在这本书的后记中,邹碧华曾经把尼采的名言发给他的高中同学。其中之一是“从未跳过舞的每一天都是对生活的失望。”当我在这里读到它时,我非常感动。邹碧华用他短暂的47年生命来崇拜法律,实践党的宗旨,捍卫公平和正义,并愿意成为一个“燃烧器”。他的生命短暂,但他有自己的性格。
邹碧华走了,但邹碧华的精神永存。我认为遗产是最好的纪念。
继承专业精神。在读《邹碧华传》的时候,我深深感受到了他一贯的敬业精神。他综合运用自己的理论和知识做出了令人信服的最终判决,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为了让各级法官有所借鉴,撰写《审判基本要素九步曲》等作品,他始终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持知行合一,坚持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他不禁对这种坚守理想、忠于职守的精神感到同情: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他们需要努力打铁。要做好工作,必须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全心全意为自己的岗位服务。
继承创新精神。邹碧华在学术、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方面体现了创新精神。在学术上,他所写的所有文章和专著都渗透着一个专家法官敢于说的学术精神,不拘泥于前人的学术框架,不断思考,不断创新;在工作中,研究了独特的九种审判方式,具有理论深度和较强的实践指导价值;在司法改革中,它处处体现着创新精神,并提出了法官职务制度。创新是一个国家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应该勇于开拓,在自己的工作中精益求精。一是要用务实创新的工作方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不同的工作措施,抓好年初、年中和年末的时间节点,列出问题,跟踪整改和检查,推动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第二,针对基层部门贯彻落实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政策内容不明确、操作不正确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案例讲解、案例警示,注重经验积累,梳理制度,探索建立深化贯彻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巩固12345市民热线工作成果,与区网格化中心携手,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用制度和机制保障作风建设。
继承责任精神。勇于承担责任不仅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顽强的精神。每个人都把邹碧华比作“燃烧者”,这并非没有道理。在改革的道路上,我们真的需要这位有勇气、有知识、有勇气的先驱者去开拓、进取、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不是冲动,也不是鲁莽,而是怀着对党的事业的尊重,对人民的责任和对正义的追求,不计个人得失,不怕困难和障碍,不怕打击报复,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是一种责任,一种法律人所倡导的责任。作为纪检干部,我们要牢记入党承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责任立场,不断增强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我们要敢于呼唤真理,敢于说“不”,敢于承担工作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勇于实践,真正做到忠诚、廉洁、负责,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人们已经逝去,思想依然存在。在未来的生活道路上,我们应该继承邹碧华精神,完成登陆地球的使命,用我们美丽的情怀和动人的舞蹈诠释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