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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日报》报道,为进一步完善黄浦区四方联动机制,加强黄浦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近日,黄浦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关于加强黄浦区劳动关系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的会议。四方完善联动机制,深化合作,不断提升黄浦区法律援助力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和化解,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自2016年以来,黄浦区不断推进和深化四方联动合作机制、法律援助“零门槛”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工会业主的职责。在基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所和区总工会调解分中心被列入10个街道分中心,四个街道总工会率先试点劳动争议调解,建立和完善工会参与街道“一站式”联动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实体机构,共同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矛盾的新格局。在处理矛盾根源方面,四方联手,通过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始终规范用工。同时,在区人民社会、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区总工会不断完善“协商接待-工会调解-法律援助-法律监督”无缝对接的直接维权体系。截至2017年底,全区法律援助累计接受法律咨询3500余次,解答问题8000余个,完成援助案件918件,为职工赢得法律经济权益720万元,参与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13件。
会上,四方就共同加强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及各种机制合作达成共识,提出具体意见,共同签署了《共同加强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作协议》、《加强解决劳动争议合作协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涂表示,黄埔区各级工会要突出业主责任,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充分认识多党合作在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进劳动关系矛盾调解工作。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俊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石进对劳动关系指导员、律师志愿者和街道工会干部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