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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一直是一个话题,黄埔区的其他人的房子可能会像其他人的孩子一样成为你羡慕的对象。但是。!!其他人的家庭也有他们自己的痛苦。
李女士住在黄埔区,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李女士是大哥,她的二哥已经去世了。李女士的父亲去年去世后,她和她二哥的儿子(侄子)都想以她父亲的名义租下这座黄埔古宅。出于这个原因,我姑姑的侄子像敌人一样大惊小怪,她的侄子甚至把她姑姑赶出了家门。
那么谁应该是承租人呢?李女士说,毫无疑问,她是承租人!这栋房子是他自己投资买的,他是这栋房子的实际住户。后来,他的父母在这里安顿了二哥的家人,二哥的家人是空.但是我的侄子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说他的父母支付了房子。爷爷宠爱她的姑姑李女士,并在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偷偷动了李女士的账户。而李女士的弟弟妹妹都同意她侄子的说法,房子属于她侄子的家人。如果二哥去世,二嫂有严重的家庭困难,新租户应该是二嫂或侄子。
双方争执不断,李女士决定起诉,但她不认为如果物业公司不先指定承租人,法院就不能立案。李柯向该房产提交申请已经一年了,但该房产尚未指定新的承租人。为此,居委会召开了多次调解会议,结果双方要么不来调解,要么就来吵架。
在律师的一再要求下,该房产表明李女士可以被指定为承租人,但前提是李女士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认她的侄子也享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只能指定承租人,但无权指定居住权,因此李女士拒绝出具承诺书。李女士说,房产一直偏向她的侄子,但她选择向上海市房管局投诉房产公司。
2018年11月,上海市房管局对李女士的投诉作出书面答复,要求该房产重新指定承租人。身心俱疲的李女士坦言,自2017年底指定承租方后,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才走上法庭。她不知道地产公司任命需要多长时间,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连上法庭的权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