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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发布《关于步行街改造升级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王府井、天津金街、上海南京路等11条步行街进行步行街改造升级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步行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中高端消费的需求日益迫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步行街不仅是城市商业的发源地,也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推进步行街改造升级,弥补发展不足,优化消费环境,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期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商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首批11条步行街既全面又有特色,位于城市核心,覆盖4个直辖市和7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区位优越,资源丰富,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步行街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结合消费升级趋势和城市发展方向,确定了升级改造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三年内升级改造的任务清单。预计改造升级后的11条步行街年客流量将超过10亿人次,总营业额将超过1000亿元。进一步发挥引领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的作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大第一批步行街改造试点力度,及时跟踪引导,总结交流经验,协调政策支持,促进实效。同时,我们将继续选择基础好、影响力强、工作计划完善的步行街,并将其纳入试点范围。支持步行街开展品牌展示对接和各种消费推广活动,引导邻里企业探索新的业态和模式,促进商务旅游和文学的融合,提升商品消费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步行街在品牌集聚、产业融合、改革创新和资源整合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城市消费的名片、优质发展的平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